驻省住建厅纪检组组织全厅纪检干部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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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省纪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组长刘亚明同志主持召开厅系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纪检监察网“学思践悟”专栏发表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的核心阅读材料。厅系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准则》《条例》后中央颁布的又一项党内重要法规。《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阅读材料”帮助大家深刻理解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具有指导意义。

刘亚明同志在学习后要求住建系统纪检监察全体干部,一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全面掌握违反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责任将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夯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问责的责任真正的扛起来,切实增强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对于出现问题的个人和组织要严肃问责、决不姑息。三是“打铁还要自身硬”。纪检部门干部要把坚决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四是要准确把握好“四种形态”,特别是要用好第一种形态,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广大党员不忘初心,自觉维护纪律。

会议还对下半年进一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和践行“四种形态”作出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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