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外办纪检组在各部门(单位)设立纪律监督员 强化日常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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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驻省外办纪检组结合省外办实际,在各部门(单位)设立纪律监督员,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动态监督,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纪律监督员由各部门(单位)推荐,经驻办纪检组审核后确定,在履行纪律监督职责中受驻办纪检组指导。其主要职责是:协助驻办纪检组传达学习中、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文件精神;协助、督促部门(单位)落实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部门(单位)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对本部门(单位)工作中执行纪律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反映所在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倾向性或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定期向驻办纪检组汇报所在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承办驻办纪检组交办的纪律监督其他事项等。

纪律监督员作为驻办纪检组在各部门(单位)监督触角的延伸,是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有益实践和探索。通过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及时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加强驻办纪检组与各部门(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

为使纪律监督工作更规范,更有实效,驻办纪检组制定出台了《驻省外办纪检组关于在各部门(单位)设立纪律监督员的实施意见》,作为驻办纪检组“1+1+X”纪检监督制度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纪律监督员设立的指导思想、原则、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同时,驻办纪检组建立了纪律监督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纪律监督员会议,听取纪律监督情况汇报,研究安排纪律监督重点工作,指导纪律监督员切实履行好纪律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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