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卫生厅党组非常重视,立即制订下发了《中共陕西省卫生厅党组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意见》,及时召开厅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和厅机关各支部书记会议,传达全省贯彻实施《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集体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杨桦同志代表厅党组对厅直属单位和厅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规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她要求:厅直属各单位和厅机关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全省贯彻实施《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规定》工作当作当前和今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领会精神实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原则,逐条对照《规定》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党组织说清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能包庇、纵容他们利用自己职务和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非法利益。对拒不纠正或仍然违反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省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