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 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省食安委制定下发了《关于2011年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了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强调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坚持集中治理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打好攻坚战、持久战,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促进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步好转。
《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主要工作任务及相关部门的责任,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要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要切实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文章来源:纠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