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旅游局纪检组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为陕西旅游业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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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旅游局纪检组在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正确领导和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围绕旅游中心工作,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增强局机关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圆满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发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一览表》,把“笼统的责任”变成“明确的清单”,促进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各处室、稽查队的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落到实处。

勤抓教育,构筑思想防线。开展风险排查。组织各业务处室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遏制,将“红灯”亮在“越轨”之前。开展专题学习。将每季度第一个星期三下午确定为“党风廉政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采取学文件、听报告、看警示片和专题辅导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不断唤醒并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开展讲党课活动。党组书记杨忠武和纪检组长郝占延先后为全局党员干部讲授了内容丰富、形象生动的主题党课,进一步严明了纪律规矩,增强了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开展廉政谈话。纪检组郝占延组长分别给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和新提拔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要求要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勤政廉政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年来,没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发生。

加强监督检查,服务发展大局。围绕“节点”,对节日不正之风进行监督。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来临之前,下发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在节日期间,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廉洁自律等情况明察暗访,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对准“焦点”,对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围绕旅行社审批、年检,星级饭店和旅游A级景区评定、复核,旅游项目申请、申报等环节进行不定期检查。先后深入8个市(区),明察暗访旅游企业18家。对反映机关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反映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一年来,共收到来信来访6件,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围绕重大事项,对决策的程序和过程进行监督。驻局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参加和列席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的程序和过程进行监督。

建章立制,完善惩防体系。针对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提出要加强领导和完善制度的建议,并督促相关处室落实。如《省旅游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省旅游局宣传促销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已拿出初稿。制定出台了《省旅游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二十条严禁”》,严明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作风,为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奠定了基础。

狠抓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严格落实“律人必先正己”、“打铁先须自身硬”的要求,制定了《全省旅游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准”行为规范》,并签订了廉洁承诺书。始终把学习作为干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把提升能力、增长才干、强化素质作为自己的营养需求,全体同志养成了爱思考问题并互相交流探讨的好习惯。2015年共在国家旅游局主办的《旅游纪检监察》杂志、省纪委主办的《秦风网》和《陕西旅游政务网》上发表文章51篇。在共同工作中,驻局纪检组全体同志也形成了小事上相互谦让、生活中相互帮助、工作中相互协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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