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陕西省委《实施办法》出台后,我们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有力地保证了全委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
一、完善教育机制,在构筑思想道德防线上求实效
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我委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同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抓培训。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颁布后,我们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委的实际,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注重抓好《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举办机关全体干部及委属单位处以上干部培训班,对《工作规划》深入进行学习培训。制定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制定学习计划,以规范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带动机关及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制定《省发展改革委干部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举办全委专题廉政教育学习班。去年我们举办了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学习班,今年6月举办了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学习班,并邀请中央纪委法规室的领导同志作辅导报告,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副处长以上干部围绕主题进行交流发言,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这种教育培训形式,也得到了省纪委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抓重点。近年来,积极组织重要岗位处长参加省纪委等单位举办的省直机关资金、项目管理岗位处长反腐倡廉专题学习班,封闭式一周时间进行党纪法规学习,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录像、旁听法院对职务犯罪人员的审讯等。学习班结束后,参加学习的处长要书面向纪检组上报学习心得体会,并制定自己加强廉洁自律的措施。通过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了在复杂市场经济环境中严格自律的自觉性,强化了党纪政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抓经常。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特别注意利用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有关廉政规定,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提醒。我委注重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积极组织观看具有思想性、教育性、警示性的电影、展览,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以“勤政廉洁,从每一天工作开始”为主题,以法规文件为主要内容,给全委党员干部每人制作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廉政教育学习笔记本。以全新的载体和紧扣时政的内容,把党风廉政教育与每一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起到了时刻警示教育的作用。通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在机关进一步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廉洁高效的廉政文化氛围。
抓系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监察局对系统纪检监察联系工作提出的“更加注重维护党章、建设队伍,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源头防治、完善制度,更加注重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更加注重求真务实、发挥合力”的要求,为加强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积极探索更有效地履行监督和协助职责的思路、办法,促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召开全省发展改革暨物价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系会议,在明确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点的同时,每年确定专题进行研讨交流。通过相互交流,起到了相互借鉴、相互学习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发展改革及物价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二、加强制度建设,在抓好牵头任务和建章立制上求落实
按照省委《实施办法》和省纪委《任务分工意见》,我委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着力抓好4项牵头任务,以改革推进制度创新,扎实落实牵头任务和建章立制工作。几年来,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主任办公会工作规则》、《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监察室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等16项制度,并严格执行,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在任务分解上求“准”。做好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是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我们建立了重大任务会议研究制度,根据省委任务分工意见,纪检组召开研讨会,对赋予我委的任务,根据各处室职能进行初步分解,并广泛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会议,专题进行研究讨论,现场分解明确任务、现场进行表态发言。并对任务分解上委党组审定后,下发各处室执行,确保任务分解的准确性,为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打下了基础。
二是在任务推进上求“实”。我们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上,坚持采用集中检查与日常跟踪督查相结合、平时重点督办与听取汇报相结合、年中抽查与年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掌握了解任务推进情况。并建立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联络员制度,相关处室联络员根据本处室任务完成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确保及时掌握任务落实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防止一些单位不注重平时的工作落实,靠搞年底突击、整理资料应付检查的现象。
三是在任务落实上求“严”。 我们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报告主体、内容、时限、要求和相关责任。对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没有完成或推进缓慢的单位,严格责任追究,单位负责人年终目标考核不得评为先进个人或优秀公务员,有力地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在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上求突破
近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始终坚持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理念,积极协助委党组在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上有新的突破。
一是立足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不断加强。进一步深化投资制度改革,纪检组配合相关处室对《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进行了调整,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进一步放权,降低廉政风险。健全项目决策机制,实行项目投资决策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的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的试点工作。建立了中央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我委门户网站、陕西信息报、工作动态等途径,及时发布中央投资计划下达、部分行业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到了“四公开”,即:项目规划公开、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公开、审批(核准、备案)结果公开、招标信息公开。
二是提前介入,项目审批环节廉政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为防止项目审批出现失误,把被动查处变为提前介入提早预防,有效防控项目审批环节的廉政风险。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过程中,要求处室所有信息在处室内公开,处室每位同志掌握的情况基本和处长一样,每一个项目审批报委分管领导之前,处室都要上处务会进行研究,并要求有纪检组、监察室人员参加,确保规范操作。坚持落实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制度,聘请专家和邀请相关部门列席会议,对各市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现场答疑,确保项目审批的可行性、公开性、公正性。为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利用好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在项目资金下拨前,由业务处室牵头,纪检组人员参与,对所有项目规划、土地、环评、备案或核准、资金筹措等前期手续到现场进行对照,并对建设现场进行拍照留档备查,对不符合政策的项目暂停资金拨付,防止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三是全程跟踪,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更加有力。严格执行“三上会”“一票决”制度,即选拔任用方案、民主推荐结果、考察情况全部上党组会讨论决定,人选决定由党组成员无记名票决。在选拔任用方案环节,只提方向、原则和标准,不圈定人选;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初始提名必须经大会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后产生;考察对象必须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决定,保证了用人上的心齐气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推荐、考察、酝酿、公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并对拟提拔的干部全部进行廉政鉴定和廉政考试,开卷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半年内再补考一次,对补考不合格者取消提拔任用资格,并对提拔的干部全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纪检组在做好拟提拔干部廉政鉴定和廉政考试的基础上,全程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是严格要求,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纪检组结合贯彻落实监督条例,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积极协助委党组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并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情况,作为考察领导干部和对各级班子成员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结合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要书面向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相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干部公款出国(境)的管理,凡是出国(境)的均经纪检组监察室的审核。
四、加强组织领导,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上求保证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保证。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颁布后,我委及时制定各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确保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建机构。我委及时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祝作利同志为组长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实施,并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意见,为落实好《工作规划》奠定了基础。
二是明责任。按照省委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意见和要求,对我委牵头和协办的任务进行分工,明确牵头处室和责任人。坚持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统筹协调、处室各负其责机制。突出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处长(主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我们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各处室职能分解细化责任主体,分解细化力求任务不交叉、不重叠,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是常检查。对负有全省惩防体系建设牵头或协办任务的处室,定期要向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分工任务开展情况,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不定期检查、抽查各处室、各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为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这次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给了我们一次寻找差距、学习提高的难得机会。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虚心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和做法,从陕西的实际出发,深入思考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继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上求发展,扎实开展具有发展改革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为确保实现陕西“十二五”良好开局做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文章来源:陕西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