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全省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任务分工大会,会上要求各市(区)、省直各部门要按照《<2011 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通知》的要求,将各自的责任分工情况在3月10日前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截至目前,各市(区)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各自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分工》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承担分工任务的省直各部门都制定了《反腐倡廉工作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表》。按时完成了反腐倡廉责任分工,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
总体看,各单位在这次责任分工中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迅速传达会议学习。全省责任制分工大会结束后,参加会议的各市(区)、各部门相关领导同志,向各自党委、党组汇报了全省会议精神,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郭永平同志的重要讲话,围绕落实省上工作部署,认真研究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二是及时抓好反腐倡廉年度任务分解。各部门依据省上责任制分工,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进行了对接细化。做到了细化目标,落实任务,责任明确,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夯实了反腐倡廉年度各项任务。
三是继续创新推进和落实责任制工作。各单位都明确提出,要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规定》纳入各自反腐倡廉建设总体规划,不断建立完善《规定》的配套制度,规范制度运行。对照《规定》分析查找职责范围内党内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责任制《规定》的权威性。
文章来源: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