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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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安全监管局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纪委和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建设一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群众满意的安监干部队伍,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保证。

《意见》要求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作风不扎实等问题,着力解决安全监管监察“五个了之”的现象,着力解决庸懒散慢浮和执法态度蛮横硬等问题。二是要始终坚持“三个把住”(把住重要岗位、把住重要环节、把住重要事项)和“三个关注”(关注信访举报、关注网络舆情、关注企业评价),重点查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故调查、中介机构监管等重点领域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非法办矿、办厂充当“保护伞”或在企业投资入股的案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腐败三类案件。三是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纪检组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厘清职责,强化执纪监督,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工作重心转到履行监督责任上,切实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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