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住建厅纪检组发出通知要求,继续紧盯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厅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中省纪委安排部署,一是在中秋国庆期间,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用公款吃喝,搞请客送礼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二是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紧盯中秋、国庆两个重要时间节点,早研究、早部署、严查处、强警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对公款送月饼等节礼说"不"。三是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制度,主动对狠刹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做出具体安排,构建节日反腐的长效机制。释放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信号,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四是要求全厅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带头维护纪律,强化自律意识,增强廉洁能力,坚决反对“四风”,坚决不用公款送礼,坚决不接受工作对象公款宴请和公款购买的节礼,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