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人社厅党组根据空缺的处级领导干部职位,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调整提拔了一批干部,按照厅党组《关于厅党组管理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规定(实行)》,党组在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对通过竞争选拔的拟任干部公示期间进行廉政法规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提拔任用。 8月2日、8月11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与厅人事处共同组织分别对在竞争上岗中选拨出的1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1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在拟任公示期内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
本次廉政法规考试参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实施细则》规定,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与省纪委联系试题并制卷,厅人事处具体负责考场安排、通知参考人员,考试期间监察室、人事处派人监考,考试采取开卷方式。由于考前明确了考试范围,发放了《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学习读本》,所有参考人员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复习,积极准备。许多同志利用互网络查找了大量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最新资料,利用业余时间潜心研读;考试期间认真思考,细心答卷,所有人都用足了两个小时的考试时间,没有提前交卷,考场秩序井然,考后,密封考卷,派专人及时送卷,委托省纪委组织阅卷。考试结果,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考试合格,可以任用。其中最高成绩达到了98分。
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惩防体系纲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确保考试真正收到实效,考试之前,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厅人事处专门研究了考试方案及其有关细节,对从省纪委题库抽出的考题,考前的试卷印刷等关键环节均派专人负责,实行了严格的保密管理,确保试题不泄漏。
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虽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第一次,但这一做法得到了参考人员和有关领导的一致好评,对促进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学习,提高廉政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省人社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