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省直机关工委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06]30号文件要求,全面启动省纪委部署的“廉洁自律教育月”活动,召开工委中心组廉洁自律教育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工委书记李顺民同志主持,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45人参加。
会上,纪工委副书记赵恒首先领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紧接着纪工委副书记李阿民向会议汇报了纪工委今年以来查办省直机关处级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进展等情况。
随后,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杨正荣同志就工委年底前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工委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努力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遵守、维护党章和严守党纪;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构建和谐机关的表率;带头争做合格党员、合格干部。
二、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月”活动。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和经工委同意纪工委下发的《关于工委机关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月”活动和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重温有关党纪条规,对本部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工作进行一次“回头望”,着力解决干部中存在的收钱送钱、参与赌博、为配偶子女谋取不当利益、公务接待奢侈浪费、私设“小金库”、滥发奖金、借婚丧嫁娶敛财等突出问题。
三、搞好处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要求工委副处以上干部依据中办发[2006]30号文件精神,务必在12月20日之前将《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交纪工委办公室汇总。
四、各部门结合工委年终工作总结,于12月底以书面形式向纪工委报告本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情况。由纪工委协助工委综合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工委书记李顺民同志最后讲话,强调工委领导班子和全体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
一要提高对新形势下搞好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到警钟长鸣。要看到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在经济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同时诱惑增多了,多元化的社会生活方式使党员领导干部受腐蚀的机率也增大了,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对此要有清醒地认识,不能有任何麻痹懈怠。
二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搞好廉洁从政。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工委在内部进行了一些改革,譬如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经费包干等,力图杜绝在财务上可能出现的漏洞和问题。通过“廉洁自律教育月”活动,工委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任何部门,都不许私设“小金库”;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时,要规范个人行为。同时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在日常交往中要慎交友,把住“生活圈”、“交往圈”。
三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尤其是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履行好“一岗双责”。继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各分管领导对所属部门的同志要加强管理、搞好监督,为构建和谐机关创造良好的环境。
最后,所有与会人员一起观看了省纪委摄制的廉政教育电教片——《触网的代价》,心灵受到极大震憾。
文章来源:(省直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