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省人防办举行《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主要是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分管领导与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办党组书记、主任王晓明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光宇同志就签订责任书作了说明。办党组成员、厅级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签订仪式。
王晓明主任在讲话中强调,每年组织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责任。办主要领导对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处(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坚持抓早抓小抓常,不折不扣落实责任书内容,绝不能走过程、图形式。
二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每个同志要懂规矩、守规矩、用规矩,应当知道制度、纪律和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和落实,做到在政策、制度、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搞特殊。
三是严格教育和管理党员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员干部要在“严”字上下功夫,绝对做到不越雷池半步。要把党纪条规落实到行动上,不要出了问题悔之晚矣。要在机关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树立陕西人防的良好形象。最近,办党组决定召开全省人防系统纪检组长座谈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问题。
四是对照制度规定自查自纠。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制度规定,对照制度规定看哪些做的好、哪些没做到位、哪些需要加强,要真正把制度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五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党员干部的不良行为、影响陕西人防形象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而且要公开处理,切实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