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重申十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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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修订下发了《关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十条规定》,对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党组书记、局长李荣杰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一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2006年颁布实施的《关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十条规定》,被全系统党员干部称为“十条禁令”,是行政执法中不可逾越的“红线”和“防火墙”,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食品药品监管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十条禁令”有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的必要。省委、省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精神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运用,系统上下总结创造的经验和做法需要提炼上升成普遍性要求,机构调整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工作中予以解决。“十条禁令”正是适应这种需要进行修订的,它进一步充实完善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着力解决监管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增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克已奉公、清正廉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为我省医药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贡献。

文章来源:省药监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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