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党组中心组学习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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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上午,省供销社党组中心组组织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由省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联政领学,供销集团纪委书记吴亮结合案例进行解读,省社党组书记、主任陈纯山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并结合供销社的工作和落实省委巡视组对供销社整改工作反馈意见提出了贯彻要求。

陈纯山首先就巡视组反馈的主要问题要求省供销社领导和直属单位领导要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检查;第二要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无小事,没有及时发现问题也是失职;第三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真真正正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党的领导干部。

高联政在领学的同时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准则》《条例》后中央颁布的又一项党内重要法规,这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当前机关干部、直属单位领导要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与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掌握违反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责任将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夯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问责的责任真正的扛起来。

供销集团纪委书记吴亮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问责主题、问责对象、责任划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决定、授权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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