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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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驻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始终把推动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第一任务,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坚决做到由省纪委派驻、受省纪委领导、对省纪委负责,坚持以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为主线,着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督促环保厅党组并紧密结合驻厅纪检组自身实际,先后建立完善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26个制度规定,构建形成了具有陕西环保系统特点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群”,较好地发挥了“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和“探头”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积极适应改革要求,围绕职能定位建章立制

近两年来,我们一方面根据党章赋予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三项任务和中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制定出台了《驻省环保厅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实施意见》。该《意见》从“严格厘清监督职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始终突出监督重点、切实行使监督权力、正确处理相互关系、界定参与厅内事项”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5条实施意见,把中央、省委和中省纪委有关派驻机构的规定和要求,清清楚楚告知了环保厅党组和厅直系统各处室各单位,帮助驻在部门充分认识纪检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了解掌握“三转”的精神实质、切实厘清监督与被监督的相互关系,不断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坚决回归“原教旨”,着力种好“责任田”,认真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定位。我们根据省纪委工作部署、紧跟省纪委工作步伐、落实省纪委工作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等专项工作。发现了环保厅厅直系统部分处室和单位存在的一些违规问题,督促环保厅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了问责追责。另一方面,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移交驻在部门后,为确保工作不挂“空挡”、不留“盲区”,督促环保厅党组和厅直属机关党委,选举产生了厅直属机关第一届纪委,并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厅直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厅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从而,既保证了驻厅纪检组聚焦主业和强化监督,又保证了驻在部门党组织积极履职和有效作为。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围绕责任落实建章立制

近两年来,我们针对环保厅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制度缺失这一突出问题,坚持以督促认真制定和严肃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为抓手,更新内容清单13个,新建立清单49个。督促环保厅党组创制性出台了《厅直系统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办法》,该《办法》对纪实依据、纪实对象、纪实时间、纪实方式、纪实内容、纪实要求、纪实监督以及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九个方面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并印发了《纪实手册》。实现了建立率、审核率、更新率和纪实实施率四个100%。同时,为确保驻在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督促环保厅党组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的意见》《关于在服务绿色发展中强化责任担当的意见》《关于建立厅领导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廉洁谈话规定》《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处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通过这些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对促进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围绕监督重点建章立制

近两年来,面对全省环保系统发生多起违纪违法案件的严重态势,面对环保系统资金越来越多和权力越来越大的廉政风险,我们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在监督环保“八项权力”(行政审批权、环境评审权、环境执法权、环境监测权、排污收费权、资金分配权、物资采购权、干部人事权)运行方面做了一些努力和尝试。督促环保厅创制性出台了《行政行为备案办法》,该《办法》对驻在部门行政行为、执法事项、报备内容、报备时间、报备要求、抽查回访、责任追究等七个方面作出了12条具体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监督环节、构建监督体系、强化监督实效,防止滥用职权、违规执法,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我们创制性的出台了《行政行为廉政回复实施办法》,该《办法》从行政事项、回复程序、回复时间、纪律规定、对接评估、违纪处理等六个方面作出了10条具体规定,并正在辐射安全管理处先行先试,要求行政行为对象对该处实施的所有行政行为向驻厅纪检组进行廉政回复。下一步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行使环保“八项权力”的环保厅所有处室和单位进行推广。近两年来,我们在实施监督工作中,高度重视对环保厅各级党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的监督。采取了一些列措施深化“四风”整治,持续推进作风转变,督促厅党组创制性出台了《廉洁过节管理办法》《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驻厅纪检组先后以正式的书面形式给环保厅党组发出了5份《意见建议书》,着力督促解决问题背后存在的制度漏洞和机制障碍,截至目前还没有发现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正风肃纪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督促环保厅各级党组织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查处了一些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不断增强,还没有发现重大的违纪违法案件。

四、着力夯实监督基础,围绕自身建设建章立制

近两年来,为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贯彻落实,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驻厅纪检组《来信来访举报工作规程》《党风廉政建设回复办法》《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谈话函询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纪律审查工作有关程序,提高了信访举报工作办理质量和水平。2016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件33件。其中了结28件、正办5件,自查28件、转办5件,立案2件。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完整提出了自身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重点、建设步骤、建设策略、建设措施。其中提出的建设目标是: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努力把驻厅纪检组建设成为厅内有作为、系统有地位、全省有影响的派驻机构,把驻厅纪检组的干部队伍锤炼成为忠诚、干净、担当和笃学、敬业、创新的过硬团队。紧紧围绕“规范运行和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和改革创新”“总结提高和巩固成果”一年一个建设主题,切实加强对纪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领导碰头、工作例会、集体学习、案件讨论、谈话谈心等制度,确保驻厅纪检组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加强驻厅纪检组党支部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坚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聚焦学懂弄通做实,坚持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着力在深学细学、宣传宣讲、聚焦聚力、入心入脑、真懂真用、落地落实等六个方面下功夫,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部署安排。妥善处理工学矛盾,近两年组织驻厅纪检组集体学习22次。着力提高自身履职尽责素质能力,组织编印了针对纪检干部的环保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加强环保业务知识学习。1人(次)参加省纪委组织的“以案代训”,5人(次)参加自主选学,4人(次)参加中省纪委和驻环保部纪检组组织的各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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