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开展王曙晓案“以案促改”工作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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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至22日,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按照省纪委《关于王曙晓严重违纪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的建议》相关要求,对省质监局机关党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西咸新区质监局等6个部门单位落实王曙晓严重违纪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认真分析研判,精准分类指导,强化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本次督导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王曙晓案“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学习教育、采取措施、剖析整改、建章立制以及党组织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4个方面开展。督导检查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听取汇报、列席民主生活会、廉政约谈、查阅文件和财务账目等方式进行。10月23日,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召开督查情况专题汇报会,驻局纪检组组长赵莉萍对本次督导检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及时向省质监局党组予以反馈,驻局纪检组要加强对反馈问题的跟踪问效,进一步巩固王曙晓严重违纪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成果。(驻省工商局纪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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