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铸囚枷锁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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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初,江苏省纪委联合工作组在查处南通市原副市长潘宝才(已被判处无期徒刑)受贿案件过程中,发现了南通邮电系统有关人员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南通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检察机关对南通邮政局副局长吴洪照、南通电信局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永兴及通信建设部主任邵阳的经济问题进行查处。在党纪国法面前,他们逐渐暴露出真实的贪婪嘴脸。

工程上马揽钱财巧取豪夺“买”新宅

  1994年下半年,投资数千万元的南通邮政枢纽工程上马,吸引了众多建筑安装工程单位的目光,其中,通州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季某找到时任南通邮电局分管基建的副局长吴洪照,要求参加工程招投标。经过一番接触,作为招标小组副组长的吴洪照推荐了该公司,使其得以中标,如愿以偿地承接了邮政枢纽主楼工程。后来,经吴的关照,该公司未经招标,又直接取得了辅楼工程的承建权。其间,南通邮电局基建科副科长邵阳具体负责工程协调、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并与季某相识。

  为了感谢吴局长的鼎力相助以及邵阳的“照顾”,并为了进一步搞好关系,季某及工程队长刑某决定抛出“银弹”。1994年9月,季某带上1万元送到吴的办公室,此时,吴洪照与季某他们的交往还不深,面对季某奉上的“红包”,精明的吴洪照被吓出一身冷汗,脸一沉,说:“快拿走,如果你下一次再这么做,我可要把钱送到纪委书记那儿。”季某自讨没趣,收回了1万元。不过邵阳却“爽快”多了,一天晚上,季某在人民路一家商场门前送邵阳6000元,说:“请你在工程上多多关照,这钱是我们自己的,不会出事。”年轻气盛的邵阳客气了一番收下了钱。1995年4月某天晚上,季某为邮政枢纽辅楼工程能早点开工,决定再次出击。他吸取第一次未能‘成功’的教训,与刑某买来烟酒、河蟹等物品,装到两只黑色塑料袋中,并放进预先准备好了的1万元现金,然后乘车来到吴洪照家旁,打电话约吴下楼。这次吴洪照笑咪咪地拎回去了。

  吴洪照对如皋市某建筑工程队情有独钟,该工程队在吴的关心下,不仅连续中标承建了南通邮电局第二长途局、邮电综合大楼等工程,且未经招标就直接取得了易家桥支局承建权,此外,吴在解决工程拨付款等问题过程中也给予了很大的帮助。1997年5月,该工程队负责人以吴洪照搬家为借口,送给他5000元。该工程队还于1998年12月,送给邵阳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的装潢材料,以感谢邵阳在有关工程上的支持。

  与吴洪照、邵阳相比,陈永兴“技高一筹”。1994年底,南通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通过招投标,承接到南通邮电局速递大楼拆迁工程业务,在其后两年中,该公司通过议标方式又取得了二期、三期拆迁工程。由于该局基建科具体负责拆迁工程,招标、议标都由基建科牵头,涉及到工程预算、结算、付款等事项,开发公司首先要找基建科长陈永兴,由陈具体协调,开发公司从中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尝到了一些甜头。为了感谢陈永兴在拆迁工程中给予的大力帮助,开发公司欲为其解决一套住房,这对陈永兴来说,正中下怀,不谋而合。

  但是,在反腐败呼声日益高涨的情况下,不花分文明目张胆地拿一套房子这样的蠢事,陈永兴是不会干的。经过深思熟虑,他有了锦囊妙计。1995年下半年,陈永兴与开发公司负责人多次协商,最后敲定由公司用补贴形式给陈永兴解决一大套房子,陈本人付其中一部分房款,大约7万元左右。剩余面积的房款由公司负责,就算公司送给陈永兴相当于一中套面积的房子。为了掩人耳目,他们在邮电局三期拆迁过程中虚挂一个拆迁户,拟制了一份拆迁协议。

  陈永兴经过实地“考察”选中了位于市区一类地区的建筑面积为105.56平方米的住房。为了保险起见,他决定以家住海门市的亲戚施某的名义“购买”这套住宅。1996年4月8日,陈永兴以施某名义与开发公司假拟了一份《南通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安置”地点位于濠东路某号某幢某室。陈永兴拿到这份协议心中窃喜,亲自到开发公司催办手续、签订合同,并于1997年5月8日“交清”房款73664.94元,1998年3月2日,拿到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在对新房进行装潢后,陈永兴一家搬了进去。后来经过有关部门评估,陈永兴通过购房方式从中收受贿赂10万余元。

倾力帮忙为哪般收受股金也“实惠”

  南通某建筑材料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陶瓷、卫生洁具等业务的公司,在吴洪照等人的帮助下,该公司从1994年起,揽到南通邮电局邮政枢纽、电信综合大楼等工程数百万元的建筑材料生意,且吴洪照在该公司资金紧张时,曾协调将施工单位的工程预付款借给该公司黄、倪两位老板,因此,他们之间交往甚为密切。

  1998年下半年,倪某、黄某在南通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了,准备到外地投资,并告诉了吴洪照。吴洪照想:几年后如果我从邮电局副局长位置上退下来,不是可以找个地方干干吗?于是他东奔西忙,主动联系帮助在淮阴市建设某批发市场。倪某等觉得过去吴给公司发展帮过不少忙,这次筹建市场又出了大力气,决定由自己垫资送10万元股金给吴洪照。1999年夏季,吴洪照收到倪某所送的淮阴市某批发市场股金10万元,吴作为发起人,还被选为董事。

  陈永兴虽然在工程建设大的方面没有拍板权,但在材料计划的审核、材料款的拨付等具体业务方面还是能够作主的,自然与该公司关系密切。黄某、倪某觉得平时虽然给了一些小恩小惠,但不成敬意,想借在淮阴市开办批发市场筹资的机会报答一下。于是他们劝说陈投资,并表示帮助出一部分资金,陈经过权衡,决定让妻子出面投股。过了几天,陈永兴拿出4万元由其妻经手,交给了黄某,数月后,陈收到写有其妻名字的9万元股权证。

边腐边升纳贿款你贪我贪饱私囊

  1993年夏天,南通邮电局决定在市区唐闸镇、市开发区建移动通信铁塔,由技术科科员邵阳具体负责,经了解,邵决定订购溧阳某铁塔厂产品,在与该厂王厂长签订合同后,邵阳带着预付款前去提货,在溧阳宾馆,王厂长塞给邵阳1万元。31岁的邵阳第一次拿到别人送的这么多的钱,一开始感到非常害怕,心里忐忑不安。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他心存侥幸地收进口袋,回去后存进了银行,存折藏在办公室的铁橱内。此后的几年中,该铁塔厂一直是邮电局的供货单位。

  1995年夏季,省邮电局组织邮电部门和铁塔生产企业召开订货洽谈会,此时已升至基建科副科长的邵阳代表市局参加了会议,并与王厂长达成购买协议。订货会结束后第二天,邵阳跟王厂长讲,准备购买些河蟹送给人,王厂长哪里敢得罪邵科长,连忙从衣袋里拿出2000元给了邵阳。据邵阳交待,他前后共6次收受王厂长所送人民币4.7万元。

  1996年6月份,邵阳加入了党组织,但是他在思想上根本没有入党,并在邪路上越走越远。这年下半年,邮政枢纽辅楼工程准备安装设备,邵阳带队考察中央供暖机组,最终选定了南京某冷气工程公司的产品,签订合同后,该公司陈某送邵阳1.5万元,说:“这次业务让你帮忙了,以后还请多关照。邵阳毫不客气地收了下来。

  1998年初,邵阳升至电信工程部主任,他的心更加贪婪了,1998年底,邵阳利用负责电信综合大楼工程联系、购买中央供暖机组的职务之便,一次就收受客户3万元的贿款。2000年1月,就在其案发前2个月,他还收受两个业务客户共8000元的贿赂。

  邵阳一步步滑向深渊的背后,是两个贪婪的领导。

  邮电枢纽工程共需4台电梯,经过多方考察比较后,吴洪照拍板使用三菱电梯,并由南通某电梯有限公司安装。吴由于给予了协调、帮助,该公司出于感谢,于1995年底及1996年下半年,分两次送给吴洪照共计8000元,吴洪照占为己有。

  陈永兴也不甘“落后”。1998年1月,他收受宜兴市某基建工程公司驻南通工程处所送的1.1万元;1998年下半年,因邮电工程使用某开发区建材公司水泥,他收下该公司总经理所送的人民币3500元;1999年下半年收受业务客户顾某所送的8000元。在不义之财面前,陈永兴还是有些畏惧的,他在每一次受贿过程中总是遮遮掩掩、思前想后,掂量着收受每笔钱的可靠性、保险系数。

  机关算尽落法网警钟常鸣莫效仿

  吴洪照、陈永兴、邵阳三人有共同之处:大学毕业、高级职称、如日中天的事业、较高的收入、美满幸福的家庭等等,工作中也都曾拒收过“红包”礼品,最后都因为未能把握好自己而一起被关进牢房。

  2002年9月1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犯有受贿罪的吴洪照,二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其受贿所得12.3万元追缴国库;在此之前,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处陈永兴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其受贿所得17.78万余元被没收上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邵阳因认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被崇川区人民法院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受贿所得11.8万余元及违法所得5000元予以没收;上述3人已被开除党籍。

   •短评•

练好拒腐防变的“内功”


  这起串案,融“39岁现象”、“59岁现象”、边腐办升现象、工程腐败现象等等于一体,成为一部典型的反面教材。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的教训,就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练好拒腐防变的内功,不断增强免疫力,在反腐败斗争中把握自己,战胜私欲,切实做到:

  思想防线一刻都不能放松。吴洪照等3人在不义之财面前摇摆不定,不能断然拒绝,充分说明了他们在本质上对理想信念不坚定,在思想上拒腐防变意识不强烈。大千世界,腐败现象无孔不入,要做到防微杜渐,就必须加强思想改造,筑起思想道德防线,时时处处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自重、自尊、自警、自励。

  法纪防线一点都不能碰。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立身之本,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要时刻绷紧法纪防线,做到不越轨,不失足,在廉洁自律方面要带好头,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还要管好自己下属。

  不义之财一分不能取。从这起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在工程建设领域,一些老板、包工头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挖空心思找靠山,不惜重金拉关系,变相用入股、超低价出售商品房等方式行贿,如果当事人利欲熏心,随波逐流,并存有侥幸心理,那么就必然会成为金钱的俘虏,因此党员干部要切实管好自己的交际圈、社交圈,警惕少数人的“银弹”进攻,要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不该拿的坚决不拿。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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