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查处一起贪污窝串案中无意发现了他在廉政方面的感人事迹。也因为廉政,他很快由一名国企中层干部升至公司老总。尽管月收入只有千余元,但他常说:“我喜欢人比人,厂里下岗职工多,同他们相比,我感到满足。”然而,三年后,同样的“人比人”理论,却让他大肆受贿,身陷囹圄。这样的反差,颇值得人们去反思……
三年前与下岗职工比感到满足
53岁的薛中强有着“老三届”知青身上特有的优点:憨厚、谦虚、努力、不爱张扬。回城后,他在南京一国有大型水泥厂下属矿山分厂当技术员,由于勤奋上进,得到领导的赏识,很快升任车间副主任、三产公司副经理,直至升任为南京国有茳楠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在国有混凝土制造方面,薛中强称得上是一位公认的技术专家。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身在高位却十分低调。下至厂里普通工人,上至上级领导,只要见过或熟悉薛中强的,无不佩服、赞扬他。业务单位吃请,他从不参加;材料供应商拉他去消费,他一口回绝。工作十几年,没有绯闻,更没有一封关于他的举报信。
对于薛中强,检察官并不陌生。几年前,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在查处某水泥厂一起贪污窝串案时,同薛中强就有过接触。当时,薛中强还是该单位的一名中层干部。有关人员在侦查中发现了他的在廉政方面的感人事迹。原来,在改制过程中该单位规定,各部门对创收的结余费用,可以根据当时的合同和政策,在完成指标,保证生产任务所需要资金的同时自行处理。根据当时的政策,薛中强也分得2万元。事后,他分文不差地上交到厂纪委,为此,他获得了厂廉政先进的荣誉。
当检察官问及此事时,薛中强质朴地回答:“我喜欢人比人,厂里下岗职工多,有的一个月收入仅二三百元,我一个月有1000多元的收入,同他们相比,我感到满足。”
三年后与富人比心态失衡
三年过去了,薛中强的位置发生了变化,由先前的一名中层干部,被单位委派到南京国有茳楠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当老总。手中的权力比以前大多了,很快,他就成为各材料供应商追逐的对象。
身为国有企业的老总,薛中强月收入1000多元,一年加上总奖金也不过二三万元,在同业务单位老总们的业务交往中,薛中强在“人比人”中心态失衡了。薛中强在剖析自己心路变化时说:“我拼命干,他们得到的就越多,是我养肥了他们,他们应当对我有所回报。”一次,该市江宁区的一位材料供应商找到薛中强说:“薛总,你的收入太少了,如果你不反对,每年我可以给你1万元红利……”从此以后,每年春节,供应商都会给薛中强送红包,少则有一两千元,多则有几万元。而此时的薛总已是来者不拒。
不过,钱的多少,则成了供应商们能否同公司保持业务、保有多大业务的标准。上任开始,薛中强选择业务单位的标准是:一看质量,二看价格。而现在,在薛中强的脑子里又多了一条标准:那就是选择业务单位,首先要看关系。仅两个春节,薛中强就收受各种名目礼金10万余元。
尽管有了“红包”,经济条件好转了许多,可薛中强依然谨小慎微,在工作中依旧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不接受业务单位吃请。要不是公司业务员谭某挪用公款案发,51岁的薛中强照样是上级和群众眼中公认的“廉政”好领导。
“廉政老总”败下阵来
2004年初,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反贪局干警在查办南京国有茳楠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业务员谭某挪用公款一案时,发现该单位在招投标业务管理中有漏洞。细心的干警找到时任老总的薛中强了解情况。薛中强给予了积极配合,承认在招投标中玩弄了“花样”,来参加招投标的单位有的只是陪衬。
机警的干警听后话锋一转“你在其中有什么问题吗?”说者并无意,听者却慌了神儿。心虚的薛中强在与老练的反贪干警交锋一两个小时之后,就主动败下阵来,流着泪交代了自己利用每年对材料供应商年审的法定权,收受10万元好处费的事实。办案检察官经过调查,证实了薛中强所说的受贿行为。
在被检察官查出受贿行为以后,薛中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多日来,我彻夜难眠,悔恨交加,多少次后悔的泪水浸湿了被头,由于自己平时放松对法律的学习,面对市场经济大潮,没有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考验,辜负了党的培养和信任,损害了企业干部的形象,又给家庭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
4月20日,薛中强因涉嫌受贿罪被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来源: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