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省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就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作出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推动全党以优良作风、严明纪律奋进新征程至关重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通知》精神,特别是把正风肃纪各项要求摆在突出位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聚焦关于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满足群众节日物质文化需求、做好群众出行保障、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做实监督,坚决纠治思想麻痹松懈,责任落实不力,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顾实际“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督促提醒。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节前筛选“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不遮“丑”不护“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强化警示震慑。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采取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杜绝侥幸心理,督促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要求。要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严起,推动其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各级清廉过节、节俭过节。
三、坚持严的基调,严肃执纪问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要聚焦节点易发多发问题,严肃纠治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问题,着力防治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在隐蔽场所吃喝等“四风”隐形变异。要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整治借过节之机违规滥发奖金、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防治年底突击花钱搞“四风”、节礼过度包装、渲染奢侈氛围等问题。要聚焦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着力纠治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过多过频、同一内容视频会议层层套开、“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注意发现和解决“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现象,保障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要着眼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节日,大力纠治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借助大数据、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及时精准发现“四风”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置,形成有力震慑。
四、强化系统施治,涵养新风正气。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和新情况新动向,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靶向纠治、深化整治,清除不正之风潜滋暗长的土壤,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与推进清廉陕西建设、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贯通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要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立足职责推动移风易俗,盯住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重点问题强化监督,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摒弃婚丧嫁娶陋习,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心组织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稳妥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抵制“四风”、弘扬优良作风,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善于斗争,面对各种“围猎”、诱惑时刻保持高度警觉,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
举报电话:029-12388;来信请寄:陕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710054);网上举报:http://shaanxi.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