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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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提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西安市临潼区建筑垃圾管理所原党支部书记程军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6月至2021年9月,程军命在春节、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先后31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高档烟酒等礼品折合共计18万余元。程军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程军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西安市长安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体育科原科长肖全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12月至2021年春节前,肖全绪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烟酒、现金、微信红包等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07万余元。肖全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肖全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西安市玉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郭安利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2月至2018年10月,郭安利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先后6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在宴请结束后收受烟酒等礼品折合共计8000元。郭安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郭安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西安市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二队队长尚孝龙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9月,尚孝龙作为“8·23”事故调查组牵头负责人,参与调查期间违规接受事故企业安排的宴请和足浴等娱乐活动,共计消费33150元。2022年9月,尚孝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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