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主持召开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进行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廉洁纪律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众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在学习《条例》上要做到高标准、高质量,学得更深入、更透彻,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严明组织纪律、确保执行有力,严守廉洁纪律、永葆清廉本色,严肃群众纪律、站稳人民立场,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会议强调,要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护航中心大局,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一根本任务,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跟进监督。要将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作为重点,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传导责任压力,确保民主集中制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要保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严管厚爱理念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持续打好预警提醒、澄清查诬、精准问责、容错纠错、回访教育“组合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组织纪律性,守底线、敢担当、善作为。要严格廉洁纪律执行,常态长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完善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清廉陕西建设,不断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