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王兴宁署名文章: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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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丰富拓展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时代内涵,充分彰显了秉纲执本、标本兼治的科学治理理念。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紧紧围绕科学授权、正确用权、有效制权,推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围绕科学授权,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首要在科学授权。必须紧盯“谁有权、有哪些权”,进一步明确权力归属、划定权力边界、厘清权责关系,推动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回答好“能用什么权力”的问题。

坚持科学配置。做到职责法定、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背后,大多都存在权力观念错位、权力配置集中、权力交叉重叠等问题。严格权由法定,依法推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明确每个岗位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做到权力的取得、设定、行使方式和基本程序都遵循法律法规。强化权力制衡,推动科学划分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将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权力向多个岗位、多个层级分解,推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导致的滥用风险。优化权力架构,围绕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廉洁风险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使权力配置更好适应发展形势和现实需要。

做到边界清晰。权力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党纪国法。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精准界定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明确权力行使的主体、范围、程序,着力解决职能交叉、职责重叠等问题,做到边界清、职责明、关系顺,形成刚性约束。推动依规依法用权,深刻把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基本要求,既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履行职责,敢于善于用权,杜绝为官不为;又严守权力边界,按照法定界限规范用权,防止乱作为、滥作为。完善用权公开机制,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配套建立权力运行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机制,让“关键少数”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环节的行权轨迹全程可查、有据可考。

突出权责对等。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按照职权法定、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权力行使的方式、顺序和时限作出明确、具体、严密的设定,凡是授权的事项都需要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决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坚决纠治有责无权、有权无责、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权责一致、担当作为的工作局面。

紧盯正确用权,健全权力监督制度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核心在正确用权。必须紧盯“权力怎么用”,强化制度规范、引导、约束的重要作用,针对行使权力的不同主体和特点,着力破解一些制度规定过于原则笼统、针对性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推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为民用权,回答好“权力为谁而用”的问题。

强化关键权力约束。治权必须紧盯重点对象、重要事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关键少数”,被赋予重要权力,必须以强有力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近年来,陕西省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聚焦压实责任这个关键,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管好。督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度。做实做细谈心谈话制度,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开展任职谈话,通报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政治生态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推动监督谈话全覆盖,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予以诫勉。督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动态更新廉政档案,定期抽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及时发现和纠治权力脱缰越轨行为。

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一些行业领域之所以出现种种乱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些制度规定模糊或者范围宽泛,行权标准不明确、自由裁量空间大,留下了设租寻租的空间。陕西省纪委监委连续两年聚焦工程建设招投标、产权交易、专项资金分配监管、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研究,深化整治,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完善自我纠偏、自我整改机制,夯实监管职责、堵塞制度漏洞、加强行业治理、净化行业生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进一步明确自由裁量行为的具体内容、条件、标准和依据,不断优化行权流程控制,确保行使权力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如何管住管好小微权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的执政根基,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陕西省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党政主责、纪委主推、部门主抓、市县主战”联动体系,坚持以案件查办开路,“小切口”推进民生实事办理,“点对点”督战薄弱县工作,靶向纠治顽瘴痼疾,推动整治成效可感可及。完善常态整治机制,坚持以项目化方式纠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问题,推动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校园餐”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不动产登记等制度,努力取得行风重塑、基层善治、群众受益的综合性效果。健全基层监督体系,统筹整合市、县、镇、村监督力量,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派驻、巡察、审计、财会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健全“室组地”联合办案、“室组巡”联动监督、“组组”协同机制,深化对村巡察,加大提级办理和指定管辖力度,破解小微权力监督点多线长面广、“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完善保障群众权益制度,用好“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畅通群众信访举报监督主渠道,深化应用检举举报平台、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平台,持续开展信访积案包抓化解,确保群众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着眼有效制权,增强制度执行刚性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关键在有效制权。纠治权力滥用和腐败滋生,关键在于管住行使权力的人,必须坚持“查改治”贯通、“惩治防”并举,回答好“如何对待权力”的问题。

严惩违规用权行为。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紧盯权力运行各环节,抓住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进一步从严监督执纪执法,对制度执行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权力任性、用权失范,坚决防止权力跑偏、越轨。坚持抓典型抓现行抓案件,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聚焦“一把手”、关键岗位、年轻干部等重点群体,对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一查到底,以高压震慑倒逼权力行使规范。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聚焦制度意识与责任传导,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违纪违法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偏离制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提醒,对执行制度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行为严肃问责,推动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更加注重科技赋能,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等手段,穿透式发现“期权腐败”“逃逸式辞职”“入暗股分红”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实现对制度执行风险的智能感知和早期预警,让企图规避制度、擅权妄为的行为无所遁形。

堵塞权力运行漏洞。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陕西省纪委监委连续多年开展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政治生态研判,深入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持续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矿产资源开发、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督促党员干部依法秉公用权。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深挖个案“病灶”、加强类案分析,高质量制发符合实际、可操作的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行业、系统做深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促治,通过建章立制等方式破除导致权力运行不规范的各种障碍。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聚焦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公共资金分配监管等领域权力规范运行深化源头治理,有针对性地完善权力配置、规范运行流程、强化监督制约,推动反腐败关口前移。压紧压实整改整治责任,持续用好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等平台作用,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推动各责任主体知责、担责、履责,不断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

筑牢廉洁用权防线。规范权力运行,既要靠制度的外在约束,更要靠思想的内在自觉。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制度意识淡薄、轻视纪律规矩。要强化依规用权意识,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以案释纪,分层分类编印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举办警示教育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认同制度、敬畏纪法,自觉养成按法规制度用权办事的习惯。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的关系,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把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作为正确行权、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以实干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走深走实,认真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因地制宜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革命文化,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努力营造崇廉尚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作者系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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