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打印

1.西安市未央区疾控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中心以值班费、加班费为名发放津补贴27.2万元。2016年6月,该中心主任杨广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王建锋、会计霍战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汉中市西乡县高川镇鸳鸯池村计生专干许贤超违规操办喜庆宴问题。2016年3月,许贤超因自建住宅封顶,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召集部分亲戚、朋友和村民,在家中设宴席40桌进行庆贺,收受礼金69180元,其中管理对象礼金2500元。2016年6月,许贤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榆林市榆阳区水务局南郊抽水站站长奚福明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清明节放假后,奚福明擅自将单位公车开回住处,并于假期期间使用公车办理私事。2016年5月,奚福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上一条:郭永平在省纪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强调 增强文化自信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下一条:省纪委传达学习中央纪委领导来陕调研时讲话精神 郭永平讲话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