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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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召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希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努力为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延安提供坚强保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飚,市政协主席樊高林,市委常委高春义、白慧芳、安得里、薛义忠、苏志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进录、李世清、冯毅,市政府副市长杨军发、薛占海,市政协副主席马晔、雷增高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鑫主持会议并报告工作。
  李希指出,2009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开展“筑防线、保廉洁、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行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问责问廉问效”制度,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大力推行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查办案件等工作,反腐倡廉建设亮点多,富有特色,成效明显。
  李希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推动延安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维护革命圣地形象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化“筑防线、保廉洁、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对中、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三是要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要始终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用权、用人、用钱等方面的腐败行为;五是要深入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确保圆满完成全年任务。
  李希指出,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我们党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出台的一项重要党内法规,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制度的贯彻落实。
  李希强调,要按照中、省纪委全会要求,突出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反腐倡廉良好工作格局。
  李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抓好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搞好反腐倡廉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和水平。

  杨鑫回顾总结了200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2010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强调,一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做好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权力监督、案件查办、专项治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要继续巩固和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成果,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三是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努力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会上,市委与各县区委、市直部门党组(党委)签订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会议还表彰了2009年度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先进集体,审议通过了市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全会《决议》。
  延安市纪委委员,各县区委书记,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主要负责人,各县区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市直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等参加了会议。

 

文章来源:延安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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