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推行“三位一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科学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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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以来,陕西省委积极探索建立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体系,在全省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制度实施以来,增强了各级领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自觉性,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了全省上下务实干事良好风气的形成,在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得到社会各个方面的高度认可。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4000美元。具体做法:

 

    一、省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省委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任第一组长、省长为组长的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委书记经常听取全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情况汇报,每年都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上作讲话、提要求,并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对考核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2007年6月,省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各市(区)和省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省委、省政府两办同时配发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使全省各级各部门明确考核任务。全省11个市区全部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88个厅局单位也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全省各市区党政一把手和有关部门一把手纷纷在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就落实省委、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任务谈认识和措施,促进考核工作推行。

 

    二、总体架构为三位一体考核、五个运行机制。“三位一体”是指考核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三个方面,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将原来分散的考核项目,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府部门绩效考核等,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之中,实行一个机构承担、一个办法考核,一个平台竞争,杜绝了多头考核。“五个机制”是指目标任务制定机制、考核评价标准机制、考核方式方法机制、考核结果运用机制、考核工作运行机制,主要解决考核什么、标准是什么、怎么考核、怎样运用考核结果、怎样保证考核工作正常运转五个方面的问题。

 

    三、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根据省委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任务,对11个市(区)共设置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等8大项19个小项的考核指标;对79个省直部门设置了年度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建设等4大类考核指标。一是考核指标体系整体贯穿了科学发展理念。注重全面发展,既看经济建设的情况,又看社会发展的情况;注重协调发展,既看经济增长的数量,又看经济发展的质量;注重可持续发展,既看干部目前已经取得的成绩,又看其对长远发展作出的贡献、打下的基础。二是考核权重划分重点突出发展指标与和谐指标。在考核指标体系中,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节能减排、社会稳定五大指标是重点核心指标。三是目标任务分类设置兼顾了共性要求与个性特色。各市主要看经济社会发展,省直部门主要看职能发挥与服务,杨凌示范区主要看功能示范。总体形成了市(区)、党群、政府工作部门、政府直属机构和事业机构四个考核方阵,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

 

    四、逐级下达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指导思想,倡导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了三级指标体系。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是一级指标;各市、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主要职能,研究对接,分解成二级指标,落实到各县、处级单位;各县处级单位再细化分解到人,形成三级指标,逐步分解细化,逐级签订责任书。对于省直单位难于量化的目标任务,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采用科学设置评价要点的办法予以考核,较好地解决了历年考核中“软任务”难以考核的问题。各市、各部门认真对照省上下达的指标,树立和强化时间、标准、质量、责任四个概念,层层抓落实。省考核办建立了重大目标任务完成预警保障制度、重大问题备案登记制度、重点指标完成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强化平时考核落实。

 

    五、采取多角度、多种办法综合评价考核。在坚持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终的考核主要实行“一会、三评、四印证”,多角度、多种办法综合考评。“一会”就是召开考核工作报告大会;“三评”就是进行民主测评、社会评价和民意调查;“四印证”就是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考核综合得分。坚持考评主体多元化,采取“下评上、民评官、基层评机关”等多种方式,充分保障群众对考评的参与权和话语权。

 

    重要开展三个调查:开展民意调查,对省直部门由省直机关工委从省级各部门工作、服务对象信息库中随机抽样35名代表参与测评;对各市区,由省统计局电话随机抽取14652个样本问询调查。开展社会评价,在“两会”期间组织1026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省直部门和各市工作进行评价。开展民主测评,主要由机关干部和群众代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无记名测评,真实反映和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六、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考事用人相挂钩。省委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了末位淘汰、优先使用、备案登记等配套制度,使考核与干部使用对接配套、融为一体,考事、评人、用人有机结合。对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的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结果也与单位考核结果挂钩,一把手单位考核结果占80%、民主测评占20%,副职单位考核结果占70%、民主测评占30%。对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的单位,省委、省政府下发表彰决定在全省通报表彰。单位没有评为优秀的,主要领导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排在末位的单位,领导班子要向省委写出书面报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对连续两年目标责任考核排在末位的单位,对领导班子进行适当调整。三年来,共对10个末位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 27个一般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2名省直部门领导给予免职处理。

 

文章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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