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作序,郝宗友、崔利民同志所著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实践与思考》近期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

2006年9月,陕西省第一个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渭南市澄城县罗家洼乡杨家陇村建立,随后在全乡21个行政村推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引起了省委、省纪委和渭南市委、市纪委的高度重视。在省纪委的指导下,通过在渭南市两年的试点探索、不断总结,2009年2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把这一创新成果上升到了制度层面,开始在全省建立和推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拥护和支持,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实践证明,它是一项当前形势所需、农民群众所盼、社会效果明显的好制度。
尤为重要的是,建立独立履行监督职能的村民监督委员会,破解了对村级事务缺乏有效监督的难题,使村级监督瞄得更准、跟得更紧、抓得更实,进而完善了村级自治权力的组织结构和运行体系,形成了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村级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改进了基层政府对农村社会事务的管理,实现了政府行政领导与村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探索出发展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经验,为完善村民自治组织立法提供了实践依据。2010年10月全国人大新修订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这是一项推动立法改革的工作。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在搞这项工作,但却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本书试图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探讨,是国内第一部关于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专著。
本书结合渭南市试点和推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历程,从实践和理论的结合上对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了阐述,比较全面、深入地论述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这一新生事物产生的背景、根源以及制度建立、发展和深化的全过程,是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研究成果,也是陕西省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一个缩影。
文章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