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推行药品三统一制度 有效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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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以来,陕西省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在全省推行药品“三统一”制度,实行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有效破解了“以药养医”、药价居高不下的难题,保证了基层群众用药安全,实现了“群众得实惠、医院保廉洁、政府减负担”的多赢效果,赢得了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一)周密安排部署,加大推进力度。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全省性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先后召开8次联席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省纪委制定下发了监督管理办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多次召集卫生、药监、财政等省直牵头部门,研究推动制度落实的措施,多次深入县区和乡镇调研,了解制度推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药品“三统一”制度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在医疗机构醒目位置张贴药物目录和药品价格,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分期分批对5000余名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为制度推行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抓住关键环节,实现重点突破。注重把握四个环节:把好采购关。实行管采分离,用药的不采购,采购的不用药。搭建全省统一药品采购平台,建立企业信息库、药品数据库和评审专家库,公示拟入围药品和挂网价格,由监察机关随机抽取专家,全封闭进行评标和议价,确保公开公正。把好价格关。规定企业报价必须低于政府指导价的15%,采集医疗机构进货价、市场零售价和外省中标价作为参考价,经过报价竞标,确定价格低的4个投标人进入投标范围,取中低价作为采购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实现药品同质同价。把好质量关。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资格审查,依据不同类别设置销售门槛,实行全品种、全覆盖抽验,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把好配送关。坚持公开遴选、公平竞争,面向全国遴选16家配送企业,按照医疗机构数量、药品采购量、供货距离等划定配送区域,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三)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有序运作。出台统一采购、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和现场监督规定等18项相关制度,形成科学严密、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建立财政保障制度,将运行成本及其他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按人均不低于25元的标准落实保障经费。建立评价考核制度,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月通报、季评估、年总结,对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取消评优资格。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入围生产、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违规操作,以及监管部门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健全省市县三级监督网络,督促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对药品配送、使用、回款等情况实行网上动态监控,将蓄意压抬价格、不按合同供货、质量不达标,以及配送不及时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一律清除出场。积极开展跟踪问效,组成5个检查组多次深入配送单位、医疗机构、患者家中开展明查暗访,针对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目前,共提出整改意见500余条,督促落实450条。及时纠查违纪行为,省纪委对群众反映的招标评标环节信息传递遗漏、影响公正评标等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严重违规、影响恶劣的3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目前,这项制度已在全省所有乡镇和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全面实施,集中采购药品总金额8.7亿元,减轻群众药费负担近9亿元,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向基层医疗机构补助经费4亿多元。一是大大减轻了群众的药费负担。这项制度的实施,解决了药品来源渠道复杂、环节过多、层层加价、暗箱操作等问题,药品价格大幅降低,与零售指导价和政府限价相比,平均降幅50.8%。二是从源头上防治了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通过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切断了医院和医药代表之间的利益链条,杜绝了“天价药”、“大处方”、“提成药”现象的发生,实现了药品采购的公开透明,堵塞了医疗领域滋生腐败的体制漏洞。去年,我省某基层医院负责人因收受药商贿赂被判刑13年,谈到药品“三统一”制度时感慨地说:“如果这项制度早推行几年,我也不至于经受牢狱之灾”。三是营造了医药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了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遏制了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和流通,规范了医药购销秩序,避免了医药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促使他们更加注重药品安全、技术更新和市场开拓,推动了医药产业的优化升级和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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