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斌在全省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暨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强调
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打印

   经省委同意,全省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暨干部监督工作会议5月24日在西安召开,主要就全省干部监督工作特别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锦斌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在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上动真格、下大力,努力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上取得新进展。

  李锦斌指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和《离任检查办法》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力保证,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李锦斌强调,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一要突出重点任务,抓好《责任追究制度》这个管总的制度的落实,在把握制度总体要求、增强制度执行力、完善制度配套性上下功夫,让《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成为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得以严格执行的制度。二要突出重点环节,积极开展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各项规定,不断加强督促检查,使选人用人监督更具针对性、取得实效性。三要落实工作职责,推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带头落实制度要求,用党性原则、刚性制度和铁的纪律,切实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李锦斌要求,毫不动摇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源头上促进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提高;继续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进一步加强民意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民调结果的杠杆作用,促进党和人民群众“两个满意度”明显提高目标的实现。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迈曾主持会议。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龚汉江代表省纪委就共同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了发言。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潘文静传达了中纪委、中组部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和全国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咸阳市委组织部、商洛市委组织部、省委科技工委、碑林区委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文章来源:陕报


上一条: 全省廉政文化进农村现场会在旬邑召开
下一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陕开展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立法调研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