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杜航伟代表厅党委讲话,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曾岚主持会议,省纪委驻公安厅纪检组组长、厅党委委员袁忠民对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基层科所队长,纪检、督察部门全体民警参加了会议。
杜航伟同志在讲话中,就切实加强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持政治建警不动摇,进一步铸牢忠诚警魂。各级公安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永葆忠诚本色;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八项规定,保证政令警令畅通。二是坚持刚性执纪不手软,进一步高压惩治违纪违法问题。要始终保持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坚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抓好“关键少数”,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歪风必刹,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三是坚持勇于担当不懈怠,进一步落实治党治警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牢固树立“抓管党治党是本职、不抓管党治党是失职”的理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党内监督,严格追责问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四是坚持自身建设不放松,进一步构建大监督格局。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开展工作;各相关警种部门要与纪检监察部门紧密协作配合,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切实形成管党治党、管警治警的整体合力。
袁忠民组长在讲话中总结回顾了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八个方面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严明政治纪律,确保队伍忠诚可靠。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各级公安纪检部门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二是严格追责问责,不断夯实“两个责任”。省厅要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建立厅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制定各部门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市级公安机关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对各地市“两个责任”的落实进行检查考核。出台《陕西省公安机关领导责任问责办法》,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三是加强执纪审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六个重点”持续加强执纪审查工作,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关口前移,体现严管厚爱。四是坚持正风肃纪,大力整治突出问题。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现象;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文化。五是发挥利剑作用,积极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工作将从3月份正式启动,计划利用3-5年时间,对厅内各部门领导班子、各市(区)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一次全面巡察。六是创新工作机制,提升警务督察效能。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等公安中心工作,深入一线开展专项督察,强化警风警纪建设。七是整合监督资源,深化审计、现役监督。纪检部门要充分运用督察、审计、巡察结果,认真核查各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严格执纪问责,切实形成监督合力。八是公安纪检部门要加强自身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各项条例规定,建立完善请示报告、线索处理、审查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规程,严格工作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出现“灯下黑”。
3月2日上午,驻省公安厅纪检组召开了全省市区公安局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会议,袁忠民组长就贯彻省纪委七次全会、全国公安厅局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会议精神,做好今年公安纪检部门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着力抓好政治建警,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党的纪律等行为。二是要着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提高公安纪检部门自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确保每件信访件得到重视和落实。三是始终保持零容忍和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让抓早抓小形成常态。四是稳妥推进市级派驻纪检机构改革,各市区公安局纪委要积极争取市纪委支持,顺利开展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公安纪检工作只能强化不能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