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导向 完善选拔机制
省纪委、省监察厅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公开遴选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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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工作力度,20113月,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面向全省市、县(区)基层单位和省直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省级政法机关、省级综合部门公开遴选15名公务员,取得良好的反响和社会效果。

 

    本次遴选公务员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扩大了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干部的选拔范围,加大了干部的交流力度,调动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促进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和谐稳定。二是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科学设定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此次公开遴选的范围限定在必须是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同时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在充分体现对公务员个人意愿尊重的同时,赋予了考生原机关必要的推荐权,原机关可以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择优推荐,这也为以后的考察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笔试出题、评分工作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进行;面试委托有关考试机构命题,现场打分、公布成绩。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每一个环节的结果通过网络及时向公众和竞岗者公布,接受公众监督;机关纪委对竞争上岗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办公厅机要室的同志负责了笔试、面试试题的保管、押运等保密工作。四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突出考察环节的重要作用。考察按遴选人数1:1.2的比例差额进行,在综合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从考生的履行岗位职责,个人平时表现,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入手,着重考察其工作经历和能力实绩,增强了考察的准确性,使考察工作更加科学、全面,切合实际。

 

    公开遴选工作在全省公务员队伍中引起很大震动,受到广泛好评。在市、县(区)基层单位遴选公务员在省纪委历史上也是第一次,这充分体现了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决心,也进一步强化了上下级机关的联系,拓宽了基层公务员的发展空间,为逐步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去、党政领导机关公务员从基层来的良性互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目前,15名遴选人员经机关统一组织培训后已进入了各自的工作岗位。

文章来源:干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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