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中央纪委获悉,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召开以来,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
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闭幕后,各省(区、市)党委和中央及国家机关各部委党委(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深入领会全会精神。据统计,至目前,30个省(区、市)和大多数中央及国家机关部委召开了纪委全会、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或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把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与正在广泛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落实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要求融入到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中去。通过学习教育,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按照反腐倡廉的要求,认真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把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的一项根本性工作。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贯彻落实纲要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既一项一项地抓好今年的工作任务,又结合各自的实际,将《实施纲要》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一起加强督促检查,一起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基础上,结合实际,开拓创新,提出许多具有地方和部门特色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在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并加强监督检查。江西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党章和《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提出要继续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的规定,认真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等问题。广东省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物业和土地、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及其他经济实体领导职务全面清理,推进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方面,各地区各部门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对征地、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中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河南省提出坚决治理整顿各类开发区,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上海市强调要巩固集中整治的成果,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不断建立和健全纠风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方面,各地区各部门都强调要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的案件,把依纪依法办案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不断提高执纪办案的水平。湖北省强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协作机制,试行案件主办制、协作区(组)异地交叉办案制,加强对系统办案工作和垂直管理部门的协调、指导。安徽省在贯彻全会提出的查办案件的重点要求时,强调要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权利的案件,进一步完善实名举报制度。
在治本抓源头工作方面,各地区各部门都强调要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坚持不懈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政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辽宁省提出要重点抓好建立和完善从决策到执政过程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等六项工作。吉林省提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广西区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
各地区各部门还就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建设等方面工作,制定了许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