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廉政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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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廉政建设”项目,是由中国监察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发的国际合作项目,旨在总结我国廉政建设的经验,借鉴国外反腐倡廉的有益做法,深入探索推进政府廉政勤政的有效对策。该项目于2003年1月启动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日前,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监察部副部长、“中国廉政建设”项目主任李玉赋。

  记者:“中国廉政建设”项目启动已有两年的时间,请您谈谈项目合作的背景及发展情况。

   李玉赋:加强政府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当今各国政府共同面临的课题。随着世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深层次和多领域发展,国与国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在反腐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我国十分重视同各国、各地区和国际机构在廉政建设与反腐败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监察部目前已与世界上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督、监察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是全球最大的旨在促进多边合作与发展的重要机构,参与了中国经济发展和行政制度改革的一些活动,具有丰富的与中国政府合作的经验。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开展“中国廉政建设”项目,是中国监察机关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步骤,意义重大。

   2001年7月,UNDP计划援助中国政府一个软科学项目,并拟定监察部为合作对象。在商务部(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及其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支持下,监察部与UNDP就项目合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和反复论证,最终达成了合作意向。2002年11月,“中国廉政建设”项目文件在北京签署,何勇同志出席并讲话。2003年1月,项目启动会召开,李至伦同志出席并讲话。两年多来,整个项目的开发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在项目开发与实施过程中,吴官正同志多次过问工作进展情况并作出重要指示。应该说,“中国廉政建设”项目是在吴官正、何勇等中央领导同志和李至伦部长的关心下开发实施的,他们对该项目给予了重要指导和支持。

   记者:据了解,“中国廉政建设”项目内容丰富,涉及面广,请您介绍一下其主要内容。

   李玉赋:“中国廉政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国内培训、国外考察等多个方面,预定三年完成。其中,有些内容在最初的项目任务书中并未设置,我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原则,逐步丰富和发展了项目的内容,使之更切合我国的国情和反腐倡廉的实际需要。

   课题研究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为期一年。第一阶段,由11个省(市)试点单位向监察部提交以总结实践经验为基础的研究报告。第二阶段,由相关部门组成的9个课题研究小组,分别向国务院和监察部提交9个专项研究报告。其中,拟提交国务院的有《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作》、《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和《建立制约机制,强化行政监控》三个咨询报告。第三阶段,由监察部机关组成的三个课题研究中心组完成三个最终成果报告。其中,拟提交国务院的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总对策》和《加强行政监察,推进依法行政》两个咨询报告;拟提交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有《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法律框架》(建议稿)。上述三个阶段,相互联系,互为因果,逐级深化。按照项目文件规定,在每个阶段的课题研究完成后,都由中外专家进行评审论证,以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

   将课题研究的成果用于工作实践,实现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研究的主要目的,也是项目进一步开发与实施的必然要求。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我们正在选择一批开拓性、创新性较强的研究成果,在一些地区开展成果转化的试点工作。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促进政府廉政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目前,已选定五项成果先行试点,其分别是由陕西省监察厅组织开发的“警示诫勉防线网络系统”、由江苏省监察厅组织开发的“行政审批网络监察系统”、由深圳市监察局组织开发的“行政审批电子监控系统”、由福建省监察厅组织开发的“监察机关依法监察程序网络应用系统”和由山东省监察厅组织开发的“纪检监察文书电子应用系统”。这五个转化试点只是众多理论研究成果的一部分,在一些地区先行先试,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对廉政建设规律的认识,深入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举措。

   关于国内培训和国外考察。国内培训共举办两期,每期100人。第一期培训对象重点是全国县处级监察官员,第二期培训对象重点是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县级监察局长。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国内外专家和著名学者讲授培训课程,目的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质、增强创新意识和国际合作能力。国外考察是定点定向的考察,按照UNDP和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确定的国家、批次、时间和组成人员的计划进行。国外考察的目的是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借鉴一些国家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

   记者:“中国廉政建设”项目实施以来,进展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果?

   李玉赋:项目实施两年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课题研究方面,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计划已经完成,第三阶段的研究工作也已启动。第一阶段,由上海、重庆、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江苏、陕西、湖北、福建和深圳等11个省(市)监察厅(局)承担的,以总结实践经验为基础的研究课题,在有关部门和100多位专家学者的支持指导下,提交了12篇、约50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于2004年8月顺利通过了专家组的评审论证。第二阶段,9个课题研究小组的研究报告也已完成,即将提交专家组进行评审论证。第三阶段的最终成果报告也已进入撰写阶段。

   成果转化方面,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等科研机构的大力支持下,五个成果转化试点方案都顺利通过了评审论证,有的已进入调试阶段,有的已进入试运行阶段。“警示诫勉防线网络系统”,是纪检监察机关运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以形成廉政建设的预警机制、动态监督机制和保护挽救机制。“行政审批网络监察系统”,是监察机关通过对监察对象实施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察,保证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的条件、程序和时限,使得行政审批行为合法、有效。“行政审批电子监控系统”,是监察机关运用信息技术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监察,有利于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监察机关依法监察程序网络应用系统”,将监察机关依法监察的程序纳入信息管理系统,有利于促进和保证监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纪检监察文书电子应用系统”,有利于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这五个系统的开发,涉及廉政建设的多个方面,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行了有益探索。

   国内培训和国外考察方面,我们于2004年12月成功举办了第一期全国县处级监察官员的培训,100名学员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授课教师有来自监察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等单位的领导同志以及世界银行、香港廉政公署、澳门廉政公署、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授课范围包括国际国内反腐败问题分析、国外和港澳地区反腐败实践经验、贪污贿赂犯罪预防、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内容。目前,第二期培训,即面向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县级监察局长的培训正在筹备之中。我们已经组织了若干个考察团,按照考察结果整理了国外公共管理、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政治体制与权力制衡等方面的有益做法,其中一些有借鉴价值的内容已融入课题研究之中。

   记者:作为“中国廉政建设”项目主任,您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我国廉政建设起到了哪些作用?UNDP作为项目合作方,对该项目如何评价?

   李玉赋:“中国廉政建设”项目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反腐倡廉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开展的,它的实施促进了我国廉政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一是课题研究紧紧围绕当前我国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结合我国实际探索加强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中提出了一些既有前瞻性又有可行性的对策,为推进我国廉政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二是成果转化牢牢抓住制度建设和创新这个根本问题,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在有效预防腐败、加强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成效逐步显现。三是通过深入的课题研究、系统的学习考察以及有针对性的国内培训等一系列活动,参与项目的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得到了提高。四是在项目实施中,许多媒体进行报道并给予积极评价,社会各界对廉政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进一步提高,许多大专院校把该项目的实施作为教学实例来证明我国改革发展与反腐倡廉形成了良性互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五是在对外交往与合作过程中宣传了我国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反腐倡廉取得的成就,与世界各国监督机构和有关国际组织增进交流,扩大共识,进一步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认同和尊重。

   UNDP作为“中国廉政建设”项目的合作方,在连续两年的项目评价书中,对于项目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在我同联合国副秘书长兼UNDP副署长迪亚比拉进行的双边工作会谈中,他对“中国廉政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初步成果表示满意,对中国的反腐败工作十分赞许。他认为,中国政府对反腐败非常重视,已经着手并采取了十分严厉而有效的措施来惩治腐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形成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向国际社会推广。他代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表示,将继续加强与中国政府就该项目的合作,并逐步扩大合作领域。

   我相信,“中国廉政建设”项目的成功实施将在我国的廉政建设进程中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将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国际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报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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