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1月23日,十三届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环境保护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18年6月1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严肃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厅党组认为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全面客观、切中要害、实事求是,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根本遵循。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厅党组本着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的态度,坚持标本兼治、分类施策、举一反三的原则,严肃认真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责任担当,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分析、坚持对标改进,确保了整改工作有方向有举措有实效。
(二)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厅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在巡视情况反馈会后,主动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即主持召开厅党组会,组织集体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先后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3次,认真研究审定巡视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厅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三个方面存在的45个具体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92条具体整改措施。
(三)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厅党组全面领导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着力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了厅党组书记牵头负责、厅级领导干部分工负责、相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巡视整改责任体系,具体明确了承担巡视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和完成时限。通过明细整改任务、划分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时限等措施,传导了责任压力,形成了整改合力。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巡视整改过程中,我们注重及时跟进督导,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次整改推进会议,通过听取汇报、指出问题、提出要求等方法,及时了解整改进度,认真研究重要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着力提高巡视整改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冯振东同志多次召集有关方面深入研究,抓好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督促厅级领导干部落实整改责任。分管厅级领导干部坚持与有关处室和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难题,加大对整改事项的督促检查力度。
(五)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厅党组在抓整改落实上既看措施更看效果,对事务性问题的整改力求不反弹,对制度性的文件切实加大落实力度,对机制性的措施突出能操作好落地。厅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当前环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推进环保工作、以环保工作促进巡视整改,不断增强整改实效。截至目前,涉及18个问题的26项措施已基本落实,其他66项措施已实施或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抓紧落实。
二、集中精力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全面。
(1)关于“厅党组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不够深刻,在推进绿色发展和坚持生态优先方面研究不够系统”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从8个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务实管用的研究成果,服务当前环保工作。三是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研究起草了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2)关于“理论学习联系实际不紧密,运用创新思维破解环保工作难题不明显,在解决环保队伍建设、提高市县执法能力等问题方面思路不宽,措施不多,目前全省各级环保执法队伍共有2600余人,但有近一半人员为工人身份,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一是以环保垂改、机构改革和生态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积极沟通,努力解决环保队伍特别是执法队伍面临的突出问题。二是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利用2年左右时间对全省环境执法人员轮训一遍。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巡视查阅资料时发现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期间,厅党组在研究干部转正、接收军转干部、干部职务晋升等重大事项时,未严格遵守有关议事程序”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厅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的议事程序、范围等进行规范。二是实施厅党组议事全程纪实。
(4)关于“对‘三重一大’的一些事项特别是在重大资金的使用上还研究的不够”的问题
出台了《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5)关于“厅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推进缓慢,如2014年启动的环保系统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至今未进行,省编办2017年初发文要求撤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陕北督查中心,合并咨询中心、评估中心,厅党组至今未执行”的问题
2017年,厅党组考虑省以下环保垂改加快推进,为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平稳性,决定把事业单位改革与其结合起来一并进行。巡视指出问题后,我们加快工作进度,厅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已于今年7月底完成。
(6)关于“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不够重视,对媒体有关环境问题的报道反应敏感不够,运用主流媒体回应社会公众关注不够,如2017年12月6日至8日,华商报连续三天对西安市汽车尾气检测有关问题报导后,未作出及时回应”的问题
一是坚持环境舆情日报和专报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回应。二是修订舆情管理处置办法并抓好落实。三是畅通“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落实线索处置和举报有奖制度,办结回复率不低于95%。
(7)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还不够高,‘四个意识’不强,以上率下,层层带动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省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列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党组成员带头参加学习,讲党课、作辅导。二是利用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环保大讲堂等平台加强干部政治教育。三是制定出台了《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
(8)关于“对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明确要求清退长期借调人员不到位,目前厅机关仍有8名长期借调人员”的问题
一是坚持分类处置的原则,对借调人员进行积极稳妥的清退,目前正在抓紧制定长期借调人员清退方案。二是严格落实厅党组制定的干部学习(挂职)锻炼办法,对拟到厅机关挂职锻炼的人员,严格按《办法》规定办理。
2.贯彻落实中省有关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关于“厅党组站在全省追赶超越的大格局中思考和推进环保工作不够有力,紧盯重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不够突出,研究制定的措施不够具体深入”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坚持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全省工作大局思考和谋划,主动把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的制定置于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全局之下,践行“五个扎实”要求,服从和服务于全省追赶超越大局。二是组织打好打赢青山保卫战、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增进环保民生福祉,积极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
(2)关于“对中央环保督查交办案件的整改落实进展缓慢,如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发现的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渭河局部污染、无定河断面水质恶化等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及2018年工作要点。二是专项督查了关中5市(区)67个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三是约谈了未完成2017年度大气环境改善目标的8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四是编制了无定河辛店等11个断面限期达标方案。五是开展了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以及渭河、无定河流域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六是约谈了水质改善缓慢县区主要负责人,对水质恶化市进行预警、通报。
3.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关于“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将已经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项目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二是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
(2)关于“对全省重大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办法不多”问题
一是落实中央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改革指导意见要求,提请成立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强对全省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二是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生态环保部组织的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下大力气抓好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加大专项督察力度。
(3)关于“对市县环保部门业务指导和沟通协调不畅” 的问题
一是对市县环保部门上门服务和技术指导,有针对性地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出台《监测业务指导办法》和《执法业务指导办法》。三是加快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4)关于“对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监管、验收、档案管理不严”的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环保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5)关于“对地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还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将各市(区)空气质量目标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二是严格执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规定》。三是制定出台《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对厅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不够。
(1)关于“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偏少,在具体指导、检查和推动党建工作落实上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分析会。二是修订了《厅党组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2)关于“有的党组成员自觉过双重组织生活意识不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偏少,有的领导干部对党务工作知识学习掌握不够,开展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厅党组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大对过双重组织生活的约束。二是统一制作组织生活记录本,对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纪实。三是举办厅直系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四是编印《党务工作指导手册》。
2.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
(1)关于“一些基层党组织职能弱化,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好”的问题
一是每半年组织1次“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二是建立分级调阅制度,机关党委抽查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关于“有的党支部很少召开支委会”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二是修订完善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三是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机制,不定期进行督查。
(3)关于“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抓党建促工作效果不明显,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到位。如厅机关在选派援藏干部和驻村干部时出现派不出人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推进学习教育。二是认真落实厅党组关于在厅直系统全体党员中实行党性修养“三省三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在环保督察、巡查、执法、应急等重大任务中成立临时党支部。
3.组织人事工作还不规范。
(1)关于“落实“三项机制”不够细”的问题
一是修订“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并加大落实力度。二是完善“三项机制”点评制度。三是厅党组每半年听取专题汇报1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执行‘凡提四必’规定不严格,2015年提拔的15名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核查是在党组研究干部任职之后进行的,其中6名干部存在漏报、瞒报情况”的问题
一是对6名瞒报或漏报的干部全部按规定作出了处理。二是干部选任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并全程纪实。三是厅党组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流程。四是厅党组每季度集体学习干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不少于1次。
(3)关于“对干部成长关心不够,有的基层单位多年没有调整提拔干部,如省环保执法局共有干部职工74人,主任科员达41人,且任职均在三年以上,其中有1965年出生的主任科员3人,该局5年时间没有调整过干部”的问题
一是常态化收集干部关心关注的问题,每半年组织集中听取干部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分析,对好的建议予以采纳,对存在问题加快解决。二是着力加强对干部成长的支持,加大干部思想、政治、能力建设力度。三是有计划分步骤化解干部职务积压问题,努力建设结构较为合理的环保干部队伍。
(4)关于“对干部人事政策研究不深,沟通不及时, 2012年以来共计27名干部任职年限认定受到影响,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的问题
经过与省公务员局反复沟通,已基本理顺27名干部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
(5)关于“对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梯队建设滞后”的问题
一是制定加强厅直系统干部梯队建设的意见。二是启动处级后备干部库建设。三是拓展环保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渠道。四是加大环保业务培训教育力度。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够深刻,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制度还不够健全,措施还不够得力”的问题
一是成立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提高从严管党治党在党员领导干部考核中所占比重。
(2)关于“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重视还不够”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书记与厅领导班子成员、厅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二是厅党组每半年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
(3)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履行‘一岗双责’不够认真,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研究指导少、督促检查少,存在责任和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的问题
一是更新厅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制定《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4)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心还不够强,对分管的工作履职不力”的问题
一是在班子成员中开展1次自查自纠,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主动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的业务指导。二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责任心不强、履职尽责不力等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不到位。
(1)关于“党组在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方面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厅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四风”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二是在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做表面文章等问题。
(2)关于“在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方面不够有力,对发生在地市及企业的环保问题,从监管职责上查找不够,有些问题‘转嫁’,有些责任‘下移’,履职、监管、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分别对环评、固废、排污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级审批。二是修订我省环境监督管理网格化制度,促进解决环境监管缺位问题。
(3)关于“有的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尽责”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实施办法。二是用好用活“三项机制”,严格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各项措施。三是认真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和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4)关于“在精简会议活动、改进会风文风方面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制定出台《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
(5)关于“领导干部多占住房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驻厅纪检组对处级干部占有多处福利房的问题进行了函询和审理,并按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
3.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
(1)关于“驻厅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纪检组长不仅协助厅长分管人事工作,而且在2016年12月以前一直兼任厅“两学一做”学教办主任”的问题
一是出台《驻厅纪检组关于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并认真落实。二是修订《驻厅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实施意见》,并严格执行。三是纪检组长不再分管或协助分管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无关的其他工作。
(2)关于“纪检组‘探头’向基层延伸作用不够明显,对厅属单位监管不严格,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方法不多,案件查处仍然存在宽松软,在一些案件的查办过程中还存在核查不够全面、不够深入、不够细致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厅党组《巡察工作办法(试行)》,抓紧在厅直系统和设区市环保局党组织中开展巡察工作试点。二是在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建立“廉政举报”平台,制定平台管理办法,鼓励群众反映厅直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三是制定《厅直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四是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强化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
(3)关于“在项目立项把关、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修订和完善环保《行政审批流程图》,制定《省环保厅划分廉政风险等级强化主动监督实施办法》。二是逐一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的具体办法。三是大力支持驻厅纪检组和厅直属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职责。
(四)延伸巡视省环保执法局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党的领导弱化。
(1)关于“党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抓班子带队伍不够有力,班子抓中心议大事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是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增强议事能力、提高议事质量。三是按月度公开党务政务。
(2)关于“环境执法助推我省环境质量改善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全省执法工作指导不足,执法力度和执法能力不够高”的问题
一是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全省环境执法形势研判会,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检查。二是采取省市集中培训、交叉检查等方法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以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全省环境执法干部队伍建设。
(3)关于“落实中、省环保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在中央环保督查项目办理上有畏难情绪,执法工作服务水、气和土壤污染治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采取“五步法”(即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检查)的管理思路,在省内开展大气交叉检查。二是重点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检查等。三是对全省各行业污染源进行摸底普查,建立环境质量数据库。
2.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关于“对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力,支部建设薄弱,‘三会一课’制度化坚持的不好,对党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党委、支部“三会一课”年度计划,使组织生活、党课、党日活动落实到月,党委安排人员定期检查落实。二是局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监督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2)关于“干部队伍缺乏活力,专业素质及能力不适应环保执法工作的需要”的问题
一是坚持用敢于担当有能力有水平的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活力。二是在全省开展环保大练兵活动,提升环境执法队伍“五个能力”(发现问题和取证能力、适用法律能力、处罚程序遵守能力、处罚信息运用能力、案卷保质保量填报的能力)。三是进一步结合实际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1)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面对环境执法中的矛盾和问题,监管执法措施不够有力,主动作为意识欠缺,担当精神和创新意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开展“每周一谈”思想教育。二是开展“增比进位、事争一流”活动。三是认真落实日常监管、定期督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
(2)关于“少数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标准不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五查五看”活动。二是建立有效问责机制。三是实行定岗和轮岗机制。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局领导办公室面积超标、一些专项执法检查由基层安排就餐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照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以调换为主,改造为辅已经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支出事项,切实加强监督。三是落实省厅“十个严禁”要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把巡视整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厅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并纳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一以贯之地抓下去。一是坚持持续抓,把未完成的按时限要求抓到底,把需要持续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抓下去。二是坚持重点抓,对容易反弹的、影响较大的、广泛关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拿出更多精力来抓,不达目的不罢休,不打胜仗不收兵。三要坚持大力抓,投入更多人力物力精力,做到镜头不换、力度不变,直至抓出好成效。
(二)着力巩固整改成效。厅党组将把巩固整改成效作为重要任务,采取有力举措,确保整改成果不流失。一是抓好机制,对已经形成的有效机制要扎扎实实运用下去。认真总结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将其上升为机制。同时,凝聚集体智慧对这些机制进行完善。通过努力,形成一整套适用省环保厅系统的制度机制体系。二是抓好监督,一方面厅党组要主动监督,严防整改不到位和整改再反弹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要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作用,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各方面监督。三是抓好关键,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从实要求,使其做整改的维护者、推动者,如有违犯,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切实抓好延伸整改。厅党组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为动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省环保厅系统党的建设做得更扎实更稳固。一是做到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这次巡视反馈指出问题中吸取教训、躬身自省,从党的建设和党性修养层面深刻查找不足和原因。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由此及彼,从一个问题看到一系列可能的问题,从一个方面的问题觉察到其他方面潜在的问题,保持高度清醒和警醒,把党的建设作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基础工程坚定地抓下去。三是切实抓住契机,以巡视整改为新的起点,紧紧围绕“五新”战略任务,抓住党建工作这个根本,以党建提思想改作风促工作,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9-6391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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