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1月1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住建厅党组(含延伸巡视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了巡视,6月1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对省住建厅党组的巡视是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对厅系统的一次“政治体检”“全面检阅”。住建厅党组结合巡视反馈指出的五个方面11个问题,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政治巡视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6月19日巡视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6月20日、7月2日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厅党组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强调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先后4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会、厅务会和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听取整改情况的汇报,及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厅党组成员按照职责主动认领问题,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7月31日, 住建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生生活会,进一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
(三)明确整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紧紧围绕巡视反馈问题,研究制定了《厅党组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原则,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用两个月时间基本解决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突出问题。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刻总结、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补齐短板。研究制定了16项政策措施,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针对机关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修订完善了37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立行立改、一抓到底,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树立的还不牢固的问题。
(1)厅党组政治理论学习面上传达安排多,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抓落实少。
整改情况:每月组织开展1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会,以中心组学习带动支部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厅机关和下属单位少数党员干部学习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开展“读好书、强素质、促发展”读书学习活动,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固定为党员活动日,大家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学习意识。
(3)一些党员干部对新时代新思想新精神应知应会的内容说不清楚、说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了厅系统处级以上及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轮训班,编印了应知应会“口袋书”,并结合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了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测试活动,通过系列学习征文活动,努力做到入脑入心。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的问题。
(1)对系统性全局性问题研究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创新理论的学习,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结合国家公职人员在线学法用法活动,把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加大干部业务交流和培训力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贯彻执行能力;三是将传达学习中省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助力脱贫攻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进关中陕北陕南协调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建设、重大项目规划选址等涉及系统性、全局性的问题列为厅党组会、厅务会、厅专题会议题,科学分析研判,制定对策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强力推动中省决策部署在住建行业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四是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办文办事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今年以来,围绕工作部署抓落实,对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纪要、重要来文及省、厅领导批示事项逐条登记,形成《督办事项进度表》,及时转办,定期督办,限时办结。
(2)解决城市管理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举措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督促各市区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二是对咸阳、商洛、延安三个市就基层工作需求和一线执法现状进行了调研,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合理确定培训内容,分两期对全省450余名城市管理一线执法大队长进行了业务理论培训。三是配合省人大对《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进行调研。四是为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协调省财政厅,给西安、宝鸡等5市下达了以奖代补资金。五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督促指导全省市、县和风景名胜区公厕建设管理工作。六是印发了《2018年全省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方案》,对三原、礼泉等8个省级园林县城进行了复查。举办了2018年全省园林城市创建及绿化养护管理培训班,培训专业技术骨干300余人。
(3)解决乡村振兴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举措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乡村规划工作的通知》,截止上半年全省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84.3%。组织开展了《陕西省乡村振兴村庄规划示范案例集》和《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编制工作。二是组织召开了“两镇”工作讲评推进会,修订完善了“两镇”建设考核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规范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意见》。三是传达学习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7月4日,省政府在延安市专题召开了现场会,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配合省发改委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会同省环保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的通知》,进一步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四是制定印发了《陕西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春季攻势方案》,开发建设了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监管平台。
(4)解决住房改革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举措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调研,已初步完成调研报告。二是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房地产领域购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问题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项目台账,抓好跟踪督导,集中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三是加大物业管理工作调研,联合物价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收费意见》,为全省物业服务收费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四是通过赴外省市调研学习,在征求金融、财税等11个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上报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的实施方案》,逐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五是修订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办法,开展了公租房分配专项督查,对进展较慢的市县进行了督办,并及时公布结果。
(5)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向省改办提出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中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5项下放至市级(含直管市、县)和取消证明事项、盖章环节建议。二是配合省发改委制定印发了《陕西省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方案》,拟写了《陕西省方便企业获得水气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陕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组织召开了全省进一步方便企业获得水气暖工作推进会,重点对榆林、汉中等4市方便企业获得水气暖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三是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试点内容。四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渭南、延安两市编制完成了《试点方案》,制定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措施》、《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施意见》,对市县区、开发区等负责人进行政策培训。8月初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8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任务。渭南、延安《试点方案》已正式印发执行,各地推进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6)助力防污治霾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2018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点》,以及6个专项行动方案和《考核办法》。分5组开展了扬尘治理综合督导检查,抽查了23个项目,通报4个问题较多的项目。二是督导各市县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2016-2018年)全面总结工作,着力改善城市、县城市容环境整体面貌,助力治污减霾。三是下发了《关于加强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全面实施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到2018年底,关中城市建成区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5%,其他城市达到80%,县城达到60%。
(7)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有效规范了招投标市场行为。二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监督平台,全面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监管,对所有必须进场招投标项目发包、招标公告等备案环节严格审查,实现交易环节的无缝流转。三是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中介服务行为专项行动,从7月16日开始,对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四是会同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先后赴8个地区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五是指导西安市出台《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出指导性意见。
(8)推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省人社厅联系沟通,完成了“人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台账更新和工作人员划转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厅属事业单位整合精减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和《厅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三是会同相关处室按照职能分工,分别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期间人、财、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省编办要求,厅16家事业单位整合为11家,目前事业单位已完成整合,人员划转到位。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党组对厅机关党委的工作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强化厅党组政治担当,召开了2018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坚持年度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年度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心组学习计划等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后下发执行。半年向厅党组做一次党建工作汇报。
(2)机关党委抓党建重布置轻检查、重形式轻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对厅系统党员的组织关系和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根据排查情况,结合厅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在精简整合的事业单位建立了临时党支部。待事业单位班子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支委会。同时,对工作岗位变动的党员,结合人事处临聘人员清理情况陆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二是18名在协会任党支部书记的退休党员干部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已与民政厅民间组织党委进行了多次沟通,待民间组织党委党员系统完善后及时按程序转交组织关系,确保每名党员能正常参加组织活动。三是对逾期未换届的已经下发督促换届通知,年底前完成换届。
(3)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
整改情况:会同驻厅纪检组对厅机关17个党支部、厅直14个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支部记录及处务会记录、厅直单位班子会议记录等进行了查阅,组织了集体谈话,督促各党支部按规范要求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确保了“三会一课”的制度化、规范化。
2.关于干部选用和人事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
(1)选人用人综合评估、统筹平衡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选人用人透明度、公信度,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结合平时和年终考核、现实表现、党风廉政等,力求选人用人方面做到综合评估,统筹平衡,全面准确评价干部。对资金中心目前空缺的正处级岗位专门成立了研判小组,对中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进行综合研判、考察测评、已按规定配备到位。二是根据岗位要求及空缺等情况,按照省委“三项机制”精神和我厅实施细则要求,在全厅范围内统筹选拔推荐了1名厅后备干部到脱贫攻坚一线挂职锻炼,推荐了2名同志到住建部挂职锻炼,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三是对空缺岗位,结合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整合精简,研究制定空缺岗位干部配备方案,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考察选任干部,及时调整补充。四是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利用机关空编、职数空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抓好厅机关与厅直属单位干部的调整任职工作。
(2)干部交流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正式在编人员岗位任职情况进行了统计梳理,建立台账,及时掌握了干部岗位任职情况。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修订下发了厅《干部轮岗暂行办法》,对机关干部尤其是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原则、条件和程序作了进一步明确。三是对在重要岗位任职8年以上人员,结合本轮机构改革逐步安排进行轮岗,对其他岗位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和个人意愿、综合表现,适时合理安排,切实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创新能力。
(3)在职领导干部在建设行业协会兼职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和厅直单位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对机关和参公、全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坚决禁止在社团兼职,对确需工作需要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企业在职人员,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履行备案审批。二是组织对厅直各单位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的自查和清理。为退休不符合兼职条件的原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总工程师颜伟峰,办理了辞去协会法定代表人、秘书长职务手续。
(4)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机关借用人员管理的通知》,不断提升机关干部工作效率。二是对专项工作借调的人员,在专项工作已完成,或阶段性任务已完成的,要求借用人员返回原单位;对没有办理借用手续或未经批准同意的,要求返回原单位;对其他确需继续借用人员,按照机关借调人员标准条件和借调程序,重新研究审定。三是修订完善了《厅机关临时借用人员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机关借用人员管理,从严控制机关借用人员数量。
3.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1)抽查9个党支部工作发现,个别党组成员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多,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偏少。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及时更新了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及所在支部。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做党课辅导;二是修订完善了党组及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纪实手册》。
(2)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经常,谈心谈话活动流于形式,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建议,在省纪委的现场指导下,厅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3)厅党组成员研究干部议题时,充分讨论不够,简单表态了事。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在研究干部议题时,做到了会前充分酝酿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真正把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出来。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厅党组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两个责任”清单,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二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修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三是坚持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要点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专题研究。
(2)班子成员在分工上存在资质审批与监督管理由一人承担现象。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省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有关问题的通知》,经过党组会研究讨论,多方征求意见,对班子成员的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做到科学合理分工,不断强化责任担当。
(3)对党员管理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对系统党员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当事人进行党员除名。加强支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意识。
(4)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存在管控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牢固树立起“一岗双责”的思想意识,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体现在行动上。二是结合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对各处室及厅直单位纪律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处室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5)一些资质审批岗位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长期不轮换,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行政许可处对从事资质审批的3名工作人员和从事窗口受理的1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轮换。下一步逐步安排行政许可处人员与厅机关处室之间的轮岗。二是加快推进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工作。
(6)驻厅纪检组对住建系统收费自主性较大的行业(协会)培训、评奖等活动的监督不力,问责偏软。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了《监察法》专题讲座,驻厅纪检组全体干部签订《纪检干部公开承诺书》。二是举办了全省住建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36个单位52名学员参加了培训,提升了纪检干部的履职水平。三是开展全厅系统和协会对自主性收费、培训、评奖等活动清理整顿工作并进行了通报。四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严肃追责问责。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文山会海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规范厅直事业单位整合精简期间公文、印章、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从严控制发文数量,持续加大文件审核纠错力度,机关公文办理质量明显提升。二是认真筹办各类政务会议,改良了会议汇报方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做到会前准备到位、会后落实到位。合理统筹、科学安排领导一周活动计划。坚持“无会周”制度,每月第二周原则上不安排各类会议,不召开全省性会议。专题会议原则上安排研究3个以上专项工作,有效确保了各项会议制度的落实。
(2)违规发放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造册登记的机关干部值班补贴表和财务核对情况,对厅机关干部领取的8.57万元值班补贴已清退完毕。二是监督厅直单位完成了7.32万元的值班补贴清退工作。三是举一反三,组织厅直参公、全额单位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自查情况已按规定报省审计厅。
3.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厅直单位2017年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的内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用内审取证单反馈各单位并责令及时整改。二是草拟了厅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稿,待厅务会研究通过后印发执行。
(四)关于扶贫领域方面
1.助力精准扶贫脱贫措施不多,具体落实工作不深不细不实,对市县业务工作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结合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共梳理出农村危房改造重建户建房面积超标2286户、项目不规范476户、信息系统标注不到位三大类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二是为解决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程序不规范、信息采集不准确等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档案管理的通知》,建立了“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对全省170余人市县危改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了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业务培训,实现了危房改造对象精准认定,精准管理、精准帮扶、精准脱贫。三是建立厅领导、处室包抓机制,组成10个督查组现场入户进行核查督查,完善了农村危房改造脱贫考核办法,召开了全省深度贫困地区、摘帽县农村危房改造座谈会,面对面研究解决问题。邀请住建部危改专家对市县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负责人、省危房改造专家组成员进行危房改造质量管理、农房加固改造及新技术应用专题培训辅导。
2.对基层存在的个别棚改项目进展缓慢、虚报完成安居工程任务、专项资金挤占挪用、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和转借出租公租房等问题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方案》,明确了具体措施和要求。二是对2014至2016年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整改项目台账,对24个整改进展缓慢的问题进行了挂牌督办。三是开展了公租房分配专项督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对进展缓慢的市县进行了督办。提请省政府召开了上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点评会,对各市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点评。召开了全省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工作座谈会,专门听取了各市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汇报,召集发现问题较多、整改进展不力的7个县(区)参加会议,督促工作进展。四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巡查,对虚报开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问责。
三、下一步打算
巡视整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经过近期的努力,住建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许多工作需要长期整改落实。住建厅将举一反三,继续从三个方面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巩固提高整改成效。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省纪委会议精神,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始终绷紧思想上这根弦,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深化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按照既定的整改目标和措施,紧盯不放,持续发力,跟踪问效。
三是强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防“破窗效应”,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以巡视整改促进工作转变,努力营造团结奋进、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963915761;邮政信箱:西安市新城大院9层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002室;电子邮箱:652511959@qq.com。
中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