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紧抓“五项重点”提升巡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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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略阳县通过扎实开展巡察监督工作,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精准落实,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守政治定位。该县坚持政治定位不动摇,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重点检查相关部门单位及党组织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六个围绕”,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领域,开展具体化常态化政治巡察,并同步开展专项巡察。2019年先后对3个镇党委、19个村(社区)党组织和15个县直部门单位及党组开展常规政治巡察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29个,移交问题线索24条,立案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积极配合市委脱贫攻坚提级巡察、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巡察,发现问题33个,移交问题线索9条,立案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精准发现问题线索。该县牢固树立“应发现问题而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把敢于发现问题、如实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衡量和提升巡察质量的首要标准;聚焦中心、剑指问题,坚持“哪里有问题就巡察哪里”“哪里问题突出就重点巡察哪里”,把群众意见大、反映问题多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多发的党组织作为重点巡察对象;坚持把“雁过拔毛”、扶贫领域腐败和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作为监督重点,一巡到底,着力提升巡察监督质量和效果。

强化整改及成果运用。压紧夯实整改责任,县委巡察组如实向被巡察单位及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县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认真研判,及时分解交办发现问题及线索;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销号、定期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选人用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从严整改;对不讲政治规矩、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去年对第三轮至第六轮被巡察的24个单位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政治责任,着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巩固提升巡察监督质量。

积极探索工作创新。县委重视加强巡察力量,增设3个县委巡察组,与巡察办合署办公,调整办公用房18间,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系统总结近年来全县政治巡察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坚持边巡察边整改,制定《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督导检查办法(试行)》《关于在全县政治巡察工作中戒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知》《关于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中共略阳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机制,研究制定县委巡察《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有序推进;改进巡察组织形式,坚持“巡察工作到哪里,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跟进到哪里”,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结合系统巡察、巡察“回头看”和“一托N”机动式、交叉巡察等多种巡察方式,形成制度固化推进落实,着力提升巡察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持续传导从严治党压力。2020年,该县以深入开展“政治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紧密围绕基层党的建设和全县追赶超越重点工作落实,对13个县直部门单位和5个镇办及8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政治巡察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巡察工作自4月上旬开始,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规定,工作作风漂浮,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干部慵懒散慢虚,不担当不作为,整治“四风”不力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找被巡察单位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持续推进巡察工作向基层延深、向纵深发展,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三个略阳”提供坚强保障。(略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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