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虎”固然让人们振奋,身边的“苍蝇”却让人无奈。上面抓得紧,它就躲;巡视一走远,又露头。
对这些“苍蝇”怎么办?
石泉县纪委针对基层监督乏力等诱发的深层次问题,敢于担当、勇于亮剑,重心下移、不留死角,创新推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机制,从隐形问题中发现线索,从监督上实现全覆盖,从惩治上形成震慑,有效保障了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
苍蝇少了好赶路,廉政建设助推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连续四年,石泉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年度目标考核均在全市前列。
“苍蝇”是怎样跑掉的?
2012年至2013年,县上相继对退耕还林、粮食直补、农村低保等强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而每次检查完后仍有人匿名举报,并且有些问题一查还比较严重。
县委书记李启全等一班人对此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为找准原因,县纪委一班人率员深入基层,全域覆盖专题调研,无缝对接座谈走访,逐步摸清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隐性”问题的主要“症结”。
一是基层监督乏力。从基层组织的各项检查情况看,由于时间安排基本局限在一周左右,检查组没有精力深入了解问题,致使有些问题在眼皮底下也没有被发现。加之临时抽调的人员责任心和能力难以保证,除完成主要检查任务外,缺乏了解其他问题的主动性,以致延缓了“隐性”问题暴露的时间。尤其是基层纪检队伍力量薄弱,业务能力不强,双重体制领导下履行监督责任的主动性和独立性难如人意。
二是“好人”思想作祟。有的党员干部碍于人情关系,热衷当“和事老”,乐栽花,怕插刺,你好我好大家好,即使有问题反映,也是遮掩掖藏。有的群众认为,基层圈子小,祖祖辈辈居住一地,亲戚朋友关系盘根错节,低头不见抬头见,反映问题抹不开情面,担心把人得罪了,以后不好相处,不愿反映问题。
三是担心打击报复。有的干部碍于单位领导“一言堂”,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担心反映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走漏风声,被人穿小鞋、使绊脚,今后日子不好过。有的群众对“官官相护”心存顾忌,或迫于村干部的强势,即使吃了亏,也忍气吞声不敢说。
四是顾忌揭短亮丑。一些基层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能发挥欠佳,思想顾虑较多,缺乏担当精神,片面认为如果辖区内干部出了问题被查处,不仅自己会负连带责任,单位的年度考核考评也会受到影响。因此,一旦辖区内干部出了问题,总是想方设法说情开脱,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现象,致使基层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查处和纠正,从而留下了滋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土壤。
打不着“苍蝇”不收兵
针对各单位“隐性”问题,石泉县纪委认真分析共性和个性是什么?深层原因在哪里?哪些因素是偶然哪些因素是必然的?以此为基础,全面覆盖、精准发力、层层递进,聚焦发现问题,注重整改问题,着力解决问题。
选靠得住的人。选准配强队伍,增强精干性。为确保每次选准配强巡察工作干部,县委建立了巡察人才库,将县直部门领导干部及各级纪检干部中品德好、业务熟、敢担当、靠得住的相关党员干部统一纳入。每轮巡察安排四个组,每组四人全部从巡察人才库挑选。巡察组每次进驻被巡察单位前,县委主要领导均组织召开“出征会”,讲意义、下任务、教方法、提要求、鼓斗志,坚定巡察干部敢于亮剑、迎难而上的信心和决心。
找“哄不了”的事。摸准巡察重点,规避盲目性。为坚持问题导向,避免巡察中出现“内行”哄“外行”、)“下级”哄“上级”的现象,使存在问题单位的领导或问题“携带者”误导巡察人员避实就虚、避重就轻、避难就易,导致“隐性”问题隐藏蔓延,各巡察组在受领任务后,及时与信访、审计、公安、法院、检察等单位协作,初步了解不同单位可能存在“隐性”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摸清“隐性”问题隐藏的特征,找准巡察的突破口,确保每次巡察有备出击,开展工作不打“偏靶炮”、不走“绕弯路”。
问最真实的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广泛性。为切实发现问题,确保实效性,防止走过场,每轮巡察集中1个月时间左右,进驻被巡察单位后紧紧抓住思想动员、民意测评、巡察公告、调查了解等四个关键环节开展工作。首先由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全体人员、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做思想动员,引导大家打消顾虑、反映问题。其次由单位主要领导向参会人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参会人员对该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履职情况现场测评,以便巡察组尽可能多的掌握民情民意。第三是借助新闻媒体、公示栏等载体,向社会广泛公布巡察组办公地点、举报电话、邮箱以及工作受理范围等信息,接信接访,着力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第四是重点采取查阅资料、走访群众、谈话讯问、现场查勘等方法,多角度、多层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巡察对象管辖的所有基层单位坚持“账务财务必查、惠农项目必看、热点问题必问、关键人员必访、资金兑付必核”,实行监督全覆盖,严防遗留遗漏,确保不留死角。
最为重要的还有石泉对巡察结果最充分运用,最彻底跟踪处置。
如实反馈结果,注重客观性。每轮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按照不同性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形成书面巡察报告,由巡察组各成员签字背书,经县纪委常委会审定修改后向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五人小组”专题汇报,“五人小组”在听取巡察组专题汇报、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对巡察结果实行分类处置,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苗头性问题,责令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和规范;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组织查处;对基层党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同时对整改落实和处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严格核查整改,维护严肃性。按照县委要求,巡察结果反馈后,要立即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对问题线索实行优先从快处置,对重点问题提级直查,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问题较为集中、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被巡察单位、县纪委和组织部门在收到反馈移送的巡察结果交办事项后3个月内,必须向县委常委会分别报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线索查处情况、移交问题办理情况,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处理有结果、工作有改善,切实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形成有效震慑。
“苍蝇”少了,发展的干扰小了
苍蝇老在人跟前飞,让人不胜其烦,让人休息不好、饭吃不下,还直接影响生产劳动。石泉县全覆盖、无死角地创新推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机制,虽然时间不长,但由于方法得当、措施得力,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石泉社会经济的发展。
据统计,目前全县已完成对所有镇和3个县直部门的巡察,发现移交问题线索120件,立案查处30件,党政纪处分47人,移交司法机关9人,警示训诫28人。如迎丰镇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被上级评为“零上访、零举报、零案件”的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015年被巡察组发现移交问题线索9件,立案5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警示训诫11人,充分印证了巡察制度发现和查处问题的威力。
增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该县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先后对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不力的6个基层党委和基层纪委的10名负责人实施了诫勉谈话,下发监察建议书和整改通知书10份,对一名镇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使未巡察单位和干部受到警示,落实“两个责任”变“要我抓”为“我要抓”的意识逐步增强。如城关镇、云雾山镇以及县发改局、教体局等十多个单位,未雨绸缪,揭短亮丑,自查自纠,共立案审查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城关镇党委书记刘家斌说:县委推行的巡察工作制度,对基层落实“两个责任”形成了“倒逼”机制,增强了压力和动力,是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推手。
强化了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和保护。该县在推行巡察工作中,对一些隐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治理,实现了预防关口前移、监督整改务实,对染有“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真正起到了教育、警示、挽救作用。如池河镇原大阳村把村集体资金没有上缴“村财镇管”账户,坐收坐支,巡察组驻村后及时发现纠正,村主任李勇被警示训诫后感慨地说:多亏巡察组监督我们改错纠偏,避免了小错酿大祸,是对我们真正的关心爱护。
维护了群众利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巡察期间,凡是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论事大事小、事多事少、事难事易,都得到了及时认真处理。巡察中共收缴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纪资金66.3万元,已返还群众55万元,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用水、用电等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30余起,消除了干部群众对基层党委政府的不信任心理,增强了对巡察工作的认可和信赖。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仁康说:创新推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机制,使基层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全县正党风、聚民心、促发展中彰显出勃勃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