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对8名拟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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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上午,长安区在新行政中心五楼会议室,对8名拟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举办本次拟任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是严格按照省、市纪委关于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相关规定要求执行的,以提高新任领导干部廉政素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以加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出发点,以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科学发展观理论等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

 

    为了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长安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考廉”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制定了长安区廉政法规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考试采取开卷形式,实行单人单桌,并将考试成绩计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考廉”过程中,考生们专心答题,监考认真监督,考场秩序井然,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福林,区委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印郎对考场考试情况进行了巡视。

 

   通过任前廉政考试,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学习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提高了廉洁从政意识,对于即将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要从思想上主动、行动上深入、内容上全面地做好廉政法规的学习,从而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
  

文章来源:长安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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