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推行效能监察试点 提高行政工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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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工作部署,自2011年6月起,未央区纪委监察局在区各机关单位开始逐步设立效能监察点,推行效能监察试点工作。

 

    在重点部门、窗口单位设立效能监察点,是未央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西安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点》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绩效,以点带面,促进各单位改进工作方式,改善工作作风,转变行政理念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效能监察试点工作得到了未央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截止目前,未央区纪委监察局联合未央区教育局已在全区9个基层单位实施了效能监察试点工作。效能监察点的监察内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一是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重要措施、重大任务以及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实行政务公开、履行公开承诺情况。三是是否存在违法设定并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四是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报”情况。五是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的处理情况;是否存在因措施不力而导致的群访事件以及其他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情况。六是工作效率情况;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敷衍塞责,以及符合规定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情况。七是服务意识、工作作风情况;是否存在故意刁难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问题。八是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情况。九是其他需要进行行政效能监察的情况。

 

    与此同时,未央区纪委监察局就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向各相关单位与部门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各监察点要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式的“未央区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点”牌子,注明效能监察内容和群众投诉举报邮箱与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区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要定期深入各监察点,对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工作纪律、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进行跟踪监察。三是要及时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处理,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向群众及时回复。

文章来源:未央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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