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解决高陵县当前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按照依法行政原则、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协同原则、强制关停与自行关停相结合的原则,我县全面开展了为期一年多的砖瓦窑建材企业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共涉及砖瓦窑建材企业48家,其中:集中开采区砖窑27家、限制开采区砖窑13家、禁止开采区砖窑8家,分五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动员阶段;调查摸底阶段;自行关停、拆除阶段;强制关停、拆除阶段;复垦土地阶段。
根据《西安市砖瓦粘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06-2020年)》要求,对集中开采区砖窑进行整顿规范,对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砖窑依法进行查处,违法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关停、拆除,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部分场地进行复垦。县纪委监察局将对本次整治活动的五个阶段进行全面督查,督促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并对整治活动中不履职或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从而保障本次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