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于2012年3月30日上午召开。会议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会议由区纪委书记邹晓刚主持。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邹晓刚同志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大会作了题为《牢记职责使命,服务科学发展,努力开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区委副书记卢光文和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邢宏峰同志分别宣读了有关表彰决定,并对2011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以及“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先进单位”和“人民满意窗口单位先进单位”以及“满意在碑林”主题年活动“人民满意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会上,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最后,区委副书记卢光文代表史晓红书记的讲话对区纪委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针对2012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从大力保持和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深入推进全区惩防体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董劲威区长在讲话中明确了区政府廉政工作的重点和要求,就如何更好地依法行政、高效施政、廉洁从政,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后,区纪委委员还审议通过了区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碑林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区四大班子领导,区纪委委员,各街道、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各街道、各部纪检干部共250多人参加了会议。
文章来源:碑林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