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将开展“两个责任”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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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西安市将集中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问责追责。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常研究、常部署,亲自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据悉,该市将健全动态考核机制,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实施台账式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对排名靠后的单位,由上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其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单独考核,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全市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硬性指标,加大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等分值权重,强化结果运用。健全警示提醒机制,对出现腐败问题和作风纪律问题的单位,由上级纪检机关向其党委(党组、党工委)、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分别发送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整改通知书。

同时,该市将严肃问责追责,层层传导压力。制定落实“两个责任”责任追究办法,上半年集中开展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坚决追究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强化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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