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每季度对各纪工委、纪检组查办案件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工作不力、有案不查、抹案了结的严肃追责”3月30日,在灞桥区纪委召开的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上,区纪委书记姜旭要求全区各派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要把狠抓基层正风反腐任务落实,持续释放严查不手软、反复不停步的强烈信号。
据了解,2015年灞桥区共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正风反腐影响力和震慑力明显增强。但仍有一些单位办案力度不大,质量不高,甚至个别纪检组织一年到头零办案或只办了1个案子。针对这些问题,区纪委今年对全区各派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量化规定,要求各派出纪工委每季度至少查处1件违纪问题,各派驻纪检组每年至少查处两件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不查处、走过场、应付了事,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在此基础上,该区纪委还要求各派(出)驻纪检组织,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在查处对象上,要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包括农村、社区,执法和窗口部门、民生行业、基层站所的干部;在重点领域上,要严查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工程建设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贿赂、挪用等问题;在重点问题上,要严肃查处破坏投资环境、干扰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以及在换届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问题。通过严查重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真正让“微腐败”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坚决打赢新一轮正风反腐“攻坚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