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举办村监会换届业务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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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日举行的全县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上,高陵县纪委按照《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村监会与村委会换届同安排、同程序、同步走的要求,针对重点环节和必备程序,对各乡镇(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参与村监会换届选举的7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切实增强了村监会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

 

  一是明确组织机构。村民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不足1000人的村)或4名(1000人以上的村)。

 

  二是制定选举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从各村实际出发,制定本村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乡镇(管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审核同意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本村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公布、宣传并组织实施。

 

  三是规范操作程序。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工作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同步进行,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要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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