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建立“五个责任制” 确保渭河防汛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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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已进入夏季主汛期,为了切实做好区内渭河防汛工作,临潼区纪委、监察局切实加强对防汛抗灾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五个责任制”,要求沿渭各街办严肃组织纪律、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区委、区政府防汛抢险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夺取防汛抢险工作的全面胜利。

 

    一是“第一责任人制”:各街道办主任为辖区内防汛第一责任人,指挥防汛工作;

 

    二是“分级责任制”:根据洪水量级和出险程度的不同,严格执行区、街办指挥运作的权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是“分部门责任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各个组成单位、人员承担各自的防汛任务和责任;

 

    四是“技术人员责任制”:各街办配有专业的技术责任人,参加工程防汛、抢险工作,当好防汛参谋;

 

    五是“岗位责任制”:各街办领导、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

 

    临潼区纪委监察局要求各街办要严肃组织纪律,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守防汛第一线,靠前指挥;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防汛抗灾工作有序进行。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文章来源:临潼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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