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农村集体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资产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物资、债权等其他资产;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一、存在问题
就现实情况来看,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村级收入减少,县、乡两级逐渐放松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由此引发的农村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很大。从近年来县纪委受理的涉农信访件中,70%以上都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通过调研走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管理不严。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账务混乱,白条入账相当普遍,账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真实,胡支乱花现象严重;二是处置不当。在集体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存在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整、承包费用不入账、合同不规范等;三是产权不清。没有建立集体资产台账,造成资产权属不清、争议较大,甚至长期闲置。对政策性补助形成的集体资产,大都未作明显界定;四是干部不廉。由于监管缺失,部分村组干部在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以及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利用手中权力,虚开发票,贪污贿赂,侵吞集体财产或者为亲朋好友谋取便利。如集体土地发包、分红等都由是村官个人说了算。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影响着农村和谐稳定。透视我县近三年涉农的230起信访件,217件与“三资”管理有关,占涉农信访总量的80%。如群众举报某村干部将国家给农民的地膜玉米补贴款8.2万元领回后,只给村民发放了3.2万元,其余全部挪作他用。某村干部王某在该村拆迁改建过程中,钻“三资”管理不规范的空子,贪污村民补偿款28万元,引起100多名群众多次到市、县上访,直至判刑入狱群众才息诉罢访。
总的来说,部分村级“三资”管理长期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账务是多年累积的糊涂账,管理是新官不理旧账,民怨、民愤主要集中在这一领域,尤其是涉及开发的村组,集体“三资”总值急剧增加,亟需提上监管日程。
二、主要做法
实践表明,群众或同级的监督是软弱无力的。只有上管一级,才能真正起到管理约束作用。为此,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从去年5月份起,我们推行了“农村集体‘三资’乡镇监管服务制”。具体做法是:以清产核资为切入点,以“上级监管服务”为落脚点,以“制度+科技”监督为着力点,全面构建“产权明晰化、组织网络化、操作程序化、运作阳光化、监督多元化、管理信息化”的新格局。
1、强化领导,明确“谁来管”。首先在领导层面,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检察长、县公安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担任。其次在执行层面,按照“有场地、有机构、有人员、有设备、有牌子、有印章”的“六有”标准建立了县“三资”办和乡镇(管委会)“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乡镇(管委会)“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长(管委会主任)担任,固定2—4名干部专门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
2、摸清家底,明白“管什么”。高陵县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由县纪委牵头,农林、财政等部门参与,对各村的“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时间段为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到2012年5月底。通过对各村账目审查、实物清点、实地测定、入户走访,逐一摸清“三资”的金额、数量、价值、面积和去向,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清查结果,张榜公示无异后,分类造册登记,报乡镇审查备案,做到“三资”家底清楚。
为有效确保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县纪委提出了工作时限、工作进度、工作任务“三明确”,由纪委各常委带队,经常不打招呼到各村组查看进度,对督查情况一周一通报。并及时组织召开乡镇党委书记会议,面对面研究整改措施。截止6月底,全县88个村共清理出资金556.7万元、资产5.2亿元、机动地3.3万亩、集体建设用地1.5万亩、家庭承包地19.5万亩、宅基地3.8万亩、其他土地类5256亩、土地类合计28.7万亩。同时,乡镇(管委会)完成了阶段的资料归档整理工作,所有“三资”清理档案资料一式三份,分别由县“三资办”、乡镇(管委会)、各行政村存档管理。
3、设定权限,解决“如何管”。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其所有“三资”处置事项全部委托乡镇(管委会)“三资”监管服务中心进行监管。乡镇(管委会)“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在坚持村级“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下,严格按照《高陵县村级资金管理办法》、《高陵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办法》等6个办法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制度》等9项制度以及《村级资金核算流程图》等7个流程图,对村级“三资”处置的必要环节、运行程序进行规范监管。一是明确资金审批权限。1000元至5000元之间的开支,必须经过村民主理财小组长、村监会主任、村民代表、经办人、村书记、村主任在原始票据上签字,乡镇监管服务中心审核,方能报销;5000元以上的支出,还必须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二是明确资产、资源处置权限。凡是村上处置资产、资源事务,必须填写登记表,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查、签字、盖章,然后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对资产处置、资源开发、工程项目建设在3万元以下的,由乡(镇)监管服务中心监督村上自主实施;对3万元以上的,由乡(镇)“三资”监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对在30万元以上的,由县“三资办”组织实施。三是出台《高陵县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重点针对村干部可能出现擅自决策、乱批条子、私设账户、违规开支、挪用公款、以权谋私等24项违规行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村干部严于律己,防止和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4、上管一级,实现“管得住”。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成立后,受各村村民代表会议委托,对各村“三资”进行监管服务,严把四道关口:一是严把票据印章关。要求各村统一使用县农经部门印制的盖有乡(镇)“三资”监管服务中心财务专用章的票据,杜绝白条子或其他不规范票据入账。二是严把“三资”账户设置关。每一个村只能在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一个集体资金账户,实行单一账户管理。三是严把“三资”事务程序审核关。认真审核各村处理“三资”事务的工作程序,对违规越权行为及时制止。并对各村涉及“三资”资金往来的情况进行统一核算,做到一周一记账、一月一公布,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四是严把招投标关。对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项目,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严格审核监督,组织公开招投标,村上不得自行实施。
5、网络公开,保证“管得好”。为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我们积极运用“制度+科技”的理念,开发了“三资”管理软件系统,开通了《高陵县阳光惠民网》,在乡镇(管委会)设置了触摸屏查询系统,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电算化管理、信息化处理、网络化监控,对“三资”运行情况阳光操作,让群众实时监督。《阳光惠民网》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版块有三大功能:一是网络化动态监管功能。可全过程实时监控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经营管理情况。二是自动预警功能。可对资产资源变动、费用超标、大额收支情况进行自动提醒,避免各种违规操作和违纪行为发生。三是全程电子留痕功能。对账务处理进行全程记录,每笔业务、每个环节的处理过程,在系统中均可追溯、可查询、但无法更改,避免各种违规操作和违纪行为发生。
针对不会上网的群众,我们还在县党政服务中心和10个乡镇(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触摸屏,同时连接42寸液晶电视同步显示查询《阳光惠民网》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粮食补贴、救济资金等所有惠民政策和被补助人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对各村的资金、资产、资源数量、变动情况等,既有收支结果显示,又能反映审批流程,让农村“三资”集体用得清楚,群众看得明白。
三、初步成效及今后打算
农村“三资”的有效监管,为高陵开展城乡统筹试点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一是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监督机制,让农村干部对腐败“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为不成”,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效增强。如榆楚乡皇册村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土地补偿款额巨大,政府和群众都曾担心资金安全问题。但由于实行了“三资”乡镇监管制,一年来,村干部经手的上千万资金,没发生任何问题。二是干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善。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农村基层政权逐步由“为民做主”向重在制度设计,群众的事“由民做主”的转变。其中《阳光惠民网》开通以来,已受理群众举报村组干部挤占挪用惠民补贴、民政救济款等违纪行为5起,拒付不合理开支7万余元,3名村干部被诫勉谈话,2人被撤职。群众高兴地说:‘三资’用‘电子眼’管,给我们吃了‘定心丸’。”三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得到明显促进。高陵连续七年保持了全省“无进京非正常访、无来省集体访、无信访积案”的“三无区县”。2011年入围“全国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十大范例县”。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三个强化”,不断提升“三资”监管水平。一是强化队伍建设。针对当前县乡“三资”管理专业人员十分缺乏的实际。一方面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另一方面积极会同人事部门招考专业人才,保证每个乡镇(管委会)至少有1名农村经济管理专业人才,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将县委、县政府对“三资”监管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要重视解决“组一级‘三资’”的管理情况,对于敷衍应付、工作拖拉的,坚决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乡镇(管委会)、村“三资”监管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范畴,有效调动和发挥乡镇(管委会)、村规范“三资”监管的积极性。加大“三资”审计力度,实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村进行审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农村“三资”安全使用与规范管理。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