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省纪委在全省推出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三统一”制度,切实解决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复杂、暗箱操作、质量和价格难以监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从2010年11月份开始,周至县结合本县实际,深入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县上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药品“三统一”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周至县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任务、奖惩措施,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药品“三统一”工作的认识,确保了药品“三统一”工作良好的运行。
二是积极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我县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办黑板报,在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醒目位置公示基本药物价目表,医院职工利用自身优势,结合实际情况,向群众进行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知识宣传,同时宣传讲解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政策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政策、主要内容和基本药物价格,提高了基本药物制度的社会认知度,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是强化协调培训,规范合理用药。为了确保这项深入人心的惠民工程切实落到实处,周至县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县29家镇卫生院及424家村卫生室全部与配送企业签订药品统一配送合同书;为了规范合理用药,确保用药安全,加强了卫生系统职工及村医的临床基本药物知识培训,转变了过去医务人员用药习惯;针对配送企业中标药品存储不足,配送不及时等问题,积极协调企业和镇村卫生医疗机构,确保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采购的基本药物及时配送到位。
四是扎实开展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周至县要求配送企业认真落实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计划,给29个镇卫生院统一安装一台电脑,一部传真机,保证了药品报送、配送信息化;在具体过程中,明确要求在收到配送企业统一配送的药品60天内向配送企业支付货款,如确因医疗需要采购非“三统一”药品,必须15日内上报卫生局备案,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所有药品按零差价销售的相应要求均已落实到位。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截至目前,全县29家镇卫生院、424家村卫生室都实行了药品“三统一”覆盖率达到100%。“三统一”药品使用率、基药销售率分别95%以上。2011年全县药品“三统一”全年药品销售金额为1154.04万元,(其中镇卫生院为320.49万元、村卫生室为833.58万元),在全市十三个区县名列第二名。2012年1月份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三统一”药品使用率达到96%、基药销售率达到98%,销售金额为108.9532万元。
文章来源:周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