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五项措施保障“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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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陵县纪委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在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并制定五项配套措施,保障“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在高陵规范运行。

规范信访举报件受理。县纪委印制《高陵县纪检监察组织信访直通车处理群众信访举报登记册》和《高陵县纪检监察组织信访直通车阅办单》统一配发到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求各纪检组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信访举报件的受理和办理。

推行信访举报信息月报告。县纪委要求全县46个“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窗口每月26日前对信访举报线索受理和办理进行汇总并报送县纪委。县纪委信访室每月28日前将全县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建立信访举报件办理季度通报制度。为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县纪委对全县各纪检组织信访举报件受理情况、办理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同时对各纪检组织在办信工作中好的方面给予表扬,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要求其整改并跟踪落实。

出台《高陵县纪检监察网络举报管理规定》。县纪委在“泾渭阳光365”网站中开设 “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网络举报专区,公布受理范围、举报电话、举报地址、电子邮箱、处理流程等内容方便群众举报。同时为了加强对网络举报的管理,县纪委配套出台了《高陵县纪检监察网络举报管理规定》。

出台《高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实行首位负责、双向承诺等制度,要求及时认真调查处理信访问题,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

规范“12388”信访举报工作。建立了《12388专人接听台帐登记制度》、《12388来电举报线索价值评估制度》、《12388实名举报反馈制度》、《12388来电举报处理责任追究制度》、《12388实名举报奖励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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