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结合“两委会”换届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区委党校和农村工作局党校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明确廉洁从政“十不准”行为准则。强化监督制约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实行村委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区、局、村在级信访网络;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查处农村违纪违法案件。创新制度建设。试行党务公开制度,公开村党员发展和党费缴纳情况等;实行“双述”制度。每年年底农村“两委会”领导干部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上将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向村民公开报告,接受群众监督。建立监督员制度,聘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执行民主理财制度,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防止和反对暗箱操作、铺张浪费。建立廉政档案制度,实行一人一档。建立责任制联系点制度。由区纪委领导和区纪委常委分片联系一个村,参与各村组织召开的监督员座谈会,互通情况和信息,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文章来源:(西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