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纪委在纪检干部监督工作中严格落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多措并举、惩防结合,严查“灯下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补精神之“钙”。坚持把抓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首位。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政治、守纪律、转作风”等系列学习教育中要求纪检干部走在前、做表率,组织各类学习研讨50次,撰写心得体会20篇,发表署名文章10篇,把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抓在经常、严在日常。
二是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坚持抓早抓小。让“执纪者首先要守纪”成为纪检干部的座右铭。专题传达中央和省市纪委干部监督工作新精神新要求5次以上,对纪检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与纪检干部开展各类谈心谈话100次以上。
三是严查重处“灯下黑”,畅通 “下放”渠道。让“执纪必严”从纪检干部身上破题。对纪检干部违纪问题视情节同等情况下加重处理,对不适合任职的坚决予以调整。十八大以来,从严从快查处了区教育局原纪委书记马某落实监督责任不力;栎阳街道司法所所长、原监察室主任罗某某公车私用;雨金街道原纪工委书记李梅梅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3起典型违纪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同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使全区纪检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让“严管就是厚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思想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