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纪委在信访工作中紧扣畅通渠道、规范处置、加强督办、强化考核等四个环节,办信质量显著提升。去年以来,共办理中巡组转办信访件64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20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31件,立案查处153件。
畅通渠道。制定《高陵县办理实名举报试行办法》、《高陵县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政策”专题宣传,在泾渭阳光365网开设信访举报专区,规范12388信访举报热线,建立“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已下访33次。开通二维码信访举报平台。强化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协调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及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去年以来,被群众点名接访的领导干部已达30余人次。
规范处置。规范信访登记制度,填写《来信来访阅办单》,规范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登记管理,及时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举报件。加强线索管理,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类标准处置。制定《高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实行首位负责、双向承诺,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
加强督办。强化转办信访举报件对账工作,出台《信访件督办“三卡一谈”制度》,规范报告格式和报告内容,要求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交办的信访件限定报结时间,必须对实名举报人进行答复,并严格按照规定填报《实名举报答复登记表》,由县纪委负责跟踪督办。同时县纪委严格自身要求,对上级交办的要结果件都能够快速查办,并按照要求时限及时向有关单位上报调查处理结果,按时报结率达100%。
强化考核。推行信访举报信息月报告制度,每月28日前将全县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建立信访举报件办理季度通报制度。将各单位信访件的办理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其整改并跟踪落实,通报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目标考核。